《增删卜易》婚姻章

又如:子月 癸酉日 (旬空:戌亥),自占婚,得“恒之鼎”

震宫:雷风恒  离宫:火风鼎

白虎 妻财庚戌土 ━ ━ 应×→ 子孙己巳火 ━━━

螣蛇 官鬼庚申金 ━ ━     妻财己未土 ━ ━ 应

勾陈 子孙庚午火 ━━━     官鬼己酉金 ━━━

朱雀 官鬼辛酉金 ━━━ 世   官鬼辛酉金 ━━━

青龙 父母辛亥水 ━━━     父母辛亥水 ━━━ 世

玄武 妻财辛丑土 ━ ━     妻财辛丑土 ━ ━

断曰:酉官持世,戌土财爻动而生之,又得世应相生,戌土虽值旬空,动不为空,明日出空之日,求之必允。果于次日巳时允婚,夫妇白头相守,儿女成行。

又如:寅月 丙午日 (旬空:寅卯),女家代占婚,得“临之既济”

坤宫:地泽临 坎宫:水火既济

青龙 子孙癸酉金 ━ ━     妻财戊子水 ━ ━ 应

玄武 妻财癸亥水 ━ ━ 应×→ 兄弟戊戌土 ━━━

白虎 兄弟癸丑土 ━ ━     子孙戊申金 ━ ━

螣蛇 兄弟丁丑土 ━ ━  ×→ 妻财己亥水 ━━━ 世

勾陈 官鬼丁卯木 ━━━ 世○→ 兄弟己丑土 ━ ━

朱雀 父母丁巳火 ━━━     官鬼己卯木 ━━━

觉子曰:女家占男,以官为用,以应爻为男家,此古法也,亦死法也,断卦之时,须宜活变。夫所得之卦,岂皆显而易见者哉?即如此卦,女家占男,卯木旺官持世,其婚必成,而应爻受克,又为男家不允,似此,何以决之?要知财官为重,世应为轻,虽是女家占男,亦要财爻不致于失陷。此—卦也,关乎男女二人,财被回头克,又逢丑土之克,如何能生卯木之官?男女不能相合相生,婚姻虽成,亦当有变。后果聘定于四月,未及成婚,被贼兵于四月内劫去,应巳月者,亥水逢月破也。(居士注:此不止亥逢月破之时,乃月建寅木合住亥水,冲开之月。)

财值休囚破散,终非举案之俦;官逢衰墓绝空,难遂齐眉之愿。财爻官爻,不宜墓绝空破,又不宜动而化破化散、化克化鬼,乃夭折贫寒之命。男占,忌财爻犯之;女占,忌官爻犯之;男女自占,世爻忌犯,勉强成婚,参商立见。

世静空亡兴化退,终须失望。动而空者,实空之月日必成;静而空者,终不成也;世动,化进必就,化退难成。应爻静而空破,及化退神,亦同此推。

应静旬空财化进,夙有良缘。应空他人不实,若动而化退,必有反悔之心。若得财动化进而生世者,虽见退悔,终是良缘;若世应动而破者,亦应实破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