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实的情况而言,精英联盟寡头化的结果之一,是侵占了其它阶层的发展空间。这当中有两个迹象是值得警惕的。一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生存环境恶化。国家工商总局前几年发布的一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减少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另外一项研究表明,1994到2004年十年间,全国有770万家个体户消失。相反,垄断行业占有了全民资源,却只向国家交纳所得税,剩下的利润全都留给企业。二是中产阶层在最近几年中开始成为掠夺对象。在房地产热中,开始出现中产阶层成为掠夺对象的新现象。拆迁中的受损害者不仅包括城市的下层,也包括了一部分中产阶层。某大都市一个项目的拆迁过程被人们称之为“一个中产阶级社区”的噩梦。他们所居住的小区,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行拆毁。而从该小区250户居民的职业构成看,大多数从事的都是公认的“受尊敬”的职业,有高等法院法官、局处级干部、军官、警官、医生、教师、作家、民营企业家、外资企业高级职员等。但即便如此,也没有避免被强行拆迁的命运。而房价的上涨,也构成对中产阶层的直接影响。在许多大城市,不但普通市民,就是收入不菲的白领阶层,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也苦不堪言。对于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白领来说,存钱的速度往往赶不上首付上涨的速度。对于相当一些白领阶层成员来说,即使努力买了房子,经济负担的沉重也是可以想见的。
有专家指出,随着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特别是住房信贷)规模的急剧扩大,一些大城市的居民已经悄然成为高负债一族。其中,上海和北京的家庭债务最高,分别达155%和122%,已经超过2003年美国的平均家庭债务比例115%。结果,就是生活质量的明显下降。
赢者通吃
稀缺的社会资源,从类型上说可以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物质性的财富,即经济资源,一是政治上的权力,三是社会威望或社会声誉。在任何社会中,这三类资源都是稀缺的,但在不同社会中,分配这些资源的原则是不同的。一种方法是弥散型分配,即分配不同种类资源时实行的是不同的原则。在这样的社会中,拥有某种资源较多的人或群体不一定也拥有较多其他的资源。而在另外一种社会中,则可能实行一体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各种不同的资源往往是集中同一部分人的手中。按照这两种不同原则进行资源分配所产生的结果和社会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社会资源的分配主要是一种弥散型分配。原来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比如农民、城市中没有固定职业者、两劳人员,其经济地位首先获得了改善。其中,中国社会中最早的“先富者”或当时的“万元户”,往往是从这些群体中产生的。但这些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却往往不能与他们拥有的财富成正比。社会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一方面嫉妒他们的收入,另一方面又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而干部和国有企业的工人,在收入上往往低于这些“先富者”,但他们不仅享受着“先富者”不能享受的种种福利,而且他们的地位和职业在当时看来是牢不可破的。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是高于“个体户”的。另外的一个群体则是知识分子。改革伊始,就倡导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在政治上,过去的“臭老九”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社会和文化上,他们开始收到社会的尊敬,以至于当时社会中有“老九上了天”的说法。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知识分子的经济状况却得不到改善。在这样一种资源配置的格局中,几乎每个群体都有自己可以自豪的,也都有自己感到失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