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人因涉贿选辞去辽宁省人大代表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日前,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峰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他涉案代表有的己经在此前辞去代表职务,有的己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己经终止。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野松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454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中108人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452名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人员名单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坤、丁奇、刁绍长、于上、于凤琴(女)、于利、于泽国、于建秋、于洪萍(女)、于洪儒、于祥苓(女)、于萍(女)、于朝旭、于景波、弋忠福、门泉东、马力(女)、马玉怀、马玉学、马国君、马金田、马虹(女)、马晓红(女)、马祥图、马温元、马巍(女)、王一兵、王子龙、王心智、王玉文、王玉华(女)、王丙铎、王东秀(女)、王立才、王立军、王永生、王传林、王江艳(女)、王阳、王志伟、王志敏(女)、王秀杰(女)、王秉杰、王建民、王春生、王珍玖、王砚、王剑颖(女)、王宪珍(女)、王冠儒、王勇、王振山、王莉(女)、王晓明(女)、王恩来、王峰、王铁成、王彬、王跃、王维、王琼、王景兰(女)、王景斌、王瑞珅、王德宽、王潜、王燕(女)、王耀婕(女)、牛小妹(女)、毛正新、毛雨、仇申燕(女)、文立(女)、方颖(女)、尹丽萍(女)、尹菘励(女)、尹淑君(女)、艾江山、艾洪德、石少岩、石守成、卢东、卢秉宇、卢晓寰(女)、田中华(女)、田刚、田兴东、田若南(女)、田春来、田洪山、田野、田福泉、田瑶(女)、田德营、付玉祥、付静(女)、白日霞(女)、白宝仁、白艳杰(女)、白海、丛日兴、丛红、包凤林、包玉明、冮瑞、冯云廷、冯守权、冯韧、冯英(女)、冯殿辉、司贵成、刑凯、刑贵和、刑恩国、吉化春、朴成太、毕国军、曲仁田、曲宝丽(女)、曲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