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实行“承包制”,工厂成承包者的私企;又搞什么减员增效…..。企改,无论怎么穷折腾,怎么穷折腾工人,有一点明确无误,那就是工人阶级对改革根本没发言权,只能任人宰割!
而丢掉了《鞍钢宪法》,国企实际已改变了性质,很多国企都成了权贵的“钱包”,工人则成了事实的“奴隶”,还不准工人罢工反抗(唯中国特色)。而让处于“奴隶”地位的工人,为谁产生创造力?怎么能有创造力?如此这般,国企改革越折腾,背离《鞍钢宪法》越远,国企效益越低,就形成恶性循环。
而就在中国的国企改革,丢掉《鞍钢宪法》时,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正学习《鞍钢宪法》,企业老板正千方百计调动工人对企业的参与作用,日本实行了工人参股制,让日本从此就没有了工人运动!而改开取消和埋葬了《鞍钢宪法》,让日本的工人运动都转移到中国来了,这真是极大讽刺?
埋伏之三:在“双轨制”中打垮国企
1979年的春天,在深圳划个圈?因深圳是个小渔村,咋折腾也不伤共和国筋骨。绝不能在辽宁划圈,因“辽老大”一旦折腾不明白,那共和国就要灭顶翻船。为此,市场经济从深圳一涌动,就产生了 “双轨制”的“怪胎”。
1、“双轨制”是在对国企“杀鸡取卵”。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碰撞中,如何扶持市场经济发展,当时,实行的“双轨制”,即,实行市场经济的省份和私企,工业产品和原材料可卖高价,实行计划经济的省份和国企只能平价出售。作为计划经济成分世界第一的辽宁,在“双轨制”中,承受极不公平的竞争,国家平价从辽宁国企调拨工业产品和原材料,每年都要剥夺辽宁国企100多亿。这实际是以平价来调补私有化市场的“黑洞”,是对辽宁的国企“杀鸡取卵”!
2、“双轨制”让国企几乎缴械投降。私企和外企实行市场经济,他们不仅可以自由定价,他们还可以明目张胆的“吃回扣”,还以各种形式行贿。仅行贿这一点,就让国企丧失了对市场开拓的努力;而面对收买,国企的一些官员,交出了大部分客户关系、市场份额、技术资料、人才资源。在被收买的家贼内鬼配合下,在“双轨制”的内外夹击下,国企已大势已去。
3、“双轨制”是在对国企进行“宫刑”。按“双轨制”运行,一张平价调拨的批条,坐地就能倒手十几次的翻番涨价,谁拿到平价批条,就是拿到“黑金”。以致各级权贵和国企领导倒卖批条成风,也让国企迅速走向腐败,让国企内的两极分化迅速形成,让国企的工人人心迅速散尽。在一定意义上讲,“双轨制”带来的腐败,造成国企的“自宫”,对国企的危害都远甚于,价格不公平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