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译文:冥罚淫律​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16)凡奸淫之事后怀孕的,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引诱调戏,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噎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19)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20)凡娶一个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21)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淫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22)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23)凡喜爱听色情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24)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25)凡是引诱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容奴仆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陆判官云:按此冥律处罚条例,种种淫罪固然难得宽恕,然而犯乱伦罪的尤其严重,无论以下犯上的,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  现在世风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于有钱人家,当官人家,会读书会认字的,耳听眼看的时间长了,就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天上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此冥律处罚条例明白的广传阳间,不必隐藏忌讳,其中只要有人见到此冥律处罚条例,而知到悔改的,减罪。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减罪。积功德的,减罪。

如果见到这篇律条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毁诽谤的,一定会遭恶报或雷击,或者有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个当大官的,抵传一百人。

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