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原理,天人地万物一切变化的规律

五行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助比、抗比”之理。可表示为:金与金比,木与木比,水与水比,火与火比,土与土比。

五行相同的为比(同性为排斥为抗比,异性为帮助为助比)

如:子见子,为同性为排斥为抗比。子见亥,为异性为帮助为助比

申酉金比,寅卯木比,子亥水比,午巳火比,辰戌丑未土比。

四、五行相和

五行除了有生克关系,还有相和的关系。即多种不同的五行在一起能够调和并趋于平衡,为吉利。犹如多种调子的乐曲好听。反之,单一相同的五行在一起,为排斥、不和,犹如单一调子的乐曲难听。

在社会现象方面为古人所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表示多元化的信仰、价值观、观念为吉利,而单一的信仰、价值观、观念为凶。

(总结:五行关系大致有6种:生、克、泄、耗、比、和)

五、五行旺衰吉凶关系。

五行旺衰,用五行旺(强)、相(较强)、休(稍弱)、囚、死(较弱)表示。

五行旺衰的吉凶规律

1 五行相生的一般规律

较强的五行具有“生”的吉利作用,但是较弱五行没有“生”的吉利作用

①水能生木,必须是较强(术名叫旺相)之水才能生木。稍弱(术名叫休)之水力小,较弱(囚死)之水无力生木,如开水、茶水等。

②木能生火,较强或稍弱可生火,较弱不生。

③火能生土,较强之火可生土,较弱之火无力可生。

④土能生金,较强之土可生,较弱之土不可生。

⑤金能生水,较强之金可生,较弱之金不可生。

2 五行相生反而为凶的规律,即生中有克原理

能量太过的五行产生的“生”力,为凶。

假如AB,一般来说受生的B为吉。但是如果A的能量太旺,反而对B为凶。犹如父母溺爱孩子,反而害了孩子。

即古人所说“金(B)赖土(A)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晦火;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3 五行相克的一般规律

较强的五行具有“克”的凶恶作用,但是较弱五行没有“克”的凶恶作用

①金能克木,但较弱之金克不了较强之木。木反克金,较强之木反克较弱之金。

②木能克士,但较弱之木克不了较强之土。土反克木,较强之土反克较弱之木。

③土能克水,但较弱之土不克较强之水。水反克土,较强之水反克较弱之土。

④水能克火,但较弱之水克不了较强之火。火反克水,较强之火反克较弱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