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维护法律,伏剑殉职
纪元前636年,晋文公重耳回国主持国政。他专心治理朝政,礼贤下士,重用人才。所用之人都能为他忠心耿耿、兢兢业业地工作。当时的司法官李离就是其中一位。
纪元前632年(即晋文公五年)的一天早上,正值文武百官早朝的时候,突然一个身穿囚衣,头戴枷锁的人走进宫殿,一直走到晋文公的座前,“扑通”一声便跪拜在地,口中说道:“罪臣李离,拜见国公,请国公发落。”晋文公和所有在场的群臣都楞住了:“这是怎么回事?”晋文公擦了擦眼睛,仔细地看了又看,没错,是他!“你……出了什么事,为何这副打扮?”这时旁边的群臣,也认出了李离,不禁相互窃窃私语:“这不是那位大名鼎鼎、秉公执法的李离吗?没听说他有什么罪啊!”
这时,李离吃力地向晋文公又叩了三个头,说道:“我有罪,我有罪。”晋文公急忙从座位上走下来,双手扶起李离,命人打开枷锁,急急地说:“爱卿是怎么回事?快快奏来。”李离遂将事情原委一一道出。
原来,这位李离是晋文公所重用的一位司法长官,主管晋国的司法大权,负责审理、判决各种刑事案件。李离生性刚直,为人做事一向谨慎、踏实,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凡所办之事很少出现过差错。五年前,晋文公即位时,正是看中了李离这一大优点,认为用他当国家司法长官,可以确保晋国的法律得到公平的执行。李离上任后,也没有辜负晋文公的信任,对自己严格要求,恪守职责,克已奉公,公平断案。在处理各种案件中,总是十分谨慎,对每个环节都要作详细调查,对每个嫌疑犯,都要反复审问。他深知自己手中握有生杀大权,稍有疏忽,便会造成冤假错案,为此,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五年来所经手的案件,数不胜数,有时一天就是好几件,但都没有出现过错判的现象。所以一直受到晋文公的赏识,受到同僚及百姓的称赞。
可是,有一天,李离被手下的一个亲信蒙蔽,错判了一个人的死刑。虽然这是唯一的一次错判,却事关人命,冤杀了一个人,这使李离极为后悔和痛心。他心中一直感到气闷,好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胸口上。心想:我判案五年了,从没出现过误判,但今天我却错了,我有罪,我成了杀人犯……连续几天来,李离都闷闷不乐、无精打彩,好像丢了魂似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常常一个人在院子里,口中呐呐自语。
妻子见他一连几天都这样,心中十分着急,一再追问下李离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妻子听了之后,耐心地劝慰他:“我还以为什么事情让你变成这样呢,不就是判错了一例案子吗。你想想,自你当上司法长官以来,所办案件数以千计,你都判得相当公正。这次又是因为你手下人撒谎,才使你错判的,责任不全在你的身上,何必如此自责内疚呢?再者国君又没追究你的责任,你就不要再想不通了。”妻子见李离没有反应,就拉着他的臂膀,撒娇似地说:“夫君,你要想宽一点,只要以后吸取教训,办案仔细一点就行了,别再自责了好不好?我的好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