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对以上子夏易学资料考证作一总结。(一)(二)(三)(四)(五)条说明《子夏易传》的作者确应为孔子弟子卜商卜子夏,《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其成书确应较早,《子夏易传》的作者为汉人韩婴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六)(七)(八)(九)(十)条说明子夏对《易》之“古义”,如八卦古逸象、逸数、古“卦气”说、古《易》道阴阳重象数等古《易》内容和特质,熟知并能深入把握。(五)(七)(十)条说明子夏对孔子由象数而达于道的易学新理路、“性与天道”的易学“新义”,有深入的契会和领悟。《子夏易传》虽已亡佚,由以上考证,我们可推知子夏易学的思想特色当是《易》之“古义”和“新义”兼容。
古代易学发展至孔子,实有一重大转折。孔子之前的易学,是为《易》之“古义”,这些“古义”主要关涉的是明阴阳、和四时、顺五行、辨灾祥的卜筮之旨。孔子从《易》之“古义”出发,本于象数而发乎义理,由“明数”而“达德”,由神道而人文,由讲阴阳灾变而讲性与天道,开拓出研《易》新理路,创造出易学新理境,从而将卜筮之书提升为哲学典籍,将《易》之“古义”发展为《易》之“新义”。孔子讲《易》,讲卜筮,更讲德义;讲阴阳、五行、“卦气”,更讲“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讲《易》之“古义”,更由“古义”生发“新义”。因此,孔子易学,既包含《易》之“古义”,同时更有“新义”,是容“古义”和“新义”于一体的儒门新易学。帛书《要》曰:“夫子老而好《易》……子赣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之好之乎?’夫子曰:‘……予非安亓用也。’[子赣曰:]夫子今不安亓用而乐亓辞,则是用倚于人也,而可乎?……子赣曰:‘夫子亦信亓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观亓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世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要》篇的记载充分说明了孔子新易学的特点,同时也说明对这一新易学,时人甚至孔子的一些高足,如子赣(即子贡)等人,都不能理解,以至孔子发出“疑丘”的感叹。
从上面的考证,可知子夏对孔子的新易学则有深入的理解,他既熟知其“古义”,又能契会其“新义”。据《论语·子张》载:“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朱熹《四书集注》:“小道如农圃医卜之属。”子夏认为《易》之卜筮虽属小道,但也有“道”在,因此“必有可观”,但不可拘泥沉溺于此,必须超越它、提升它,要以成就君子大道之学为宗旨,这与孔子的新易学观完全一致。子夏的这种易学观可能是自己在研《易》中形成的,也可能是受自于孔子而形成的,但不管怎样,孔子和子夏易学观一致,在研《易》中师生二人于心戚戚、感而遂通,是可以想见的。在孔子授《易》的“二三子”诸弟子中,子夏受于孔子《易》必良多,当最能肯认孔子易学之大体。因此,子夏易学直承孔子易学,兼容“古义”和“新义”,正是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