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火风鼎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1)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2)

【注释】(1)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已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已洁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为渥沾,知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2)不量其力,果致凶灾,信之如何?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1)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2)

【注释】(1)居中以柔,能以通理,纳乎刚正,故曰“黄耳金铉,利贞”也。耳黄,则能纳刚正以自举也。 (2)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1)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注释】(1)处鼎之终,鼎道之成也。居鼎之成,体刚履柔,用劲施铉,以斯处上,高不诫亢,得夫刚柔之节,能举其任者也。应不在一,则应所不举,故曰“大吉,无不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