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坤为地卦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1)。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2)。
【注释】(1)坤,贞之所利,利於牝马也。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牝焉,顺之至也。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於“牝马之贞”。 (2)西南致养之地,与“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东北反西南者也,故曰“丧朋”。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於反类,而后获安贞吉。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1),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2)。
【注释】(1)地之所以得“无疆”者,以卑顺行之故也。乾以龙御天,坤以马行地。 (2)地也者,形之名也。“坤”也者,用地者也。夫用雄必争,二主必危,有地之形,与刚健为耦,而以永保无疆,用之者不亦至顺乎?若夫行之不以“牝马”,利之不以“永贞”,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
《象》曰:地势坤(1)。君子以厚德载物。
【注释】(1)地形不顺,其势顺。
初六:履霜,坚冰至(1)。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注释】(1)始於履霜,至于坚冰,所谓至柔而动也刚。阴之为道,本於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1)。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2)。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注释】(1)居中得正,极於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 (2)动而直方,任其质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1)。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2)。
【注释】(1)三处下卦之极,而不疑於阳,应斯义者也。不为事始,须唱乃应,待命乃发,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贞”也。有事则从,不敢为首,故曰“或从王事”也。不为事主,顺命而终,故曰“无成有终”也。 (2)知虑光大,故不擅其美。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1)。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注释】(1)处阴之卦,以阴居阴,履非中位,无“直方”之质,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括结否闭,贤人乃隐。施慎则可,非泰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