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经学家对这十个数有一定的解释。如郑玄说:“《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礼记正义月令》引)
五行的关系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古代劳动人民通过长期的接触和观察,认识到五行中的每一行都有不同的性能。“木曰曲直”,意思是木具有生长、升发的特性;“火曰炎上”,是火具有发热、向上的特性;“土爰稼墙”,是指土具有种植庄稼,生化万物的特性;“金曰从革”,是金具有肃杀、变革的特性;“水曰润下”,是水具
有滋润、向下的特性。
古人基于这种认识,把宇宙间各种事物分别归属于五行,因此在概念上,已经不是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一大类在特性上可相比拟的各种事物、现象所共有的抽象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