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第10章 运限篇:运之善恶总论
运之善恶总论
利于用神者,为善运。
利于用神之运,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善而不善,但亦不恶,平庸而已。
不利于用神者,为恶运。
不利于用神之运,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恶而不恶。但亦不善,平庸而已。
行运年数
古法以一干及一支为一运。一运管十年,今人以一干一支,各为一运,一运管五年。此立法之不同。而休咎有异矣。盖古法一运之吉凶,须干支并看,今人则走天干运,即以该干论吉凶,走地支运,即以该支论吉凶。管见谓折衷办法,最为精当。何谓折衷办法。即如甲午运,前五年注重甲字,兼看午字甲占七分,午占三分。后五年注重午字,兼看甲字,午居七分。甲居三分。再举详例以明之,例如:
甲子丁丑辛亥乙未
辛逢甲乙,又逢亥子丑财多身弱为患。运逢甲戌,忌甲之辅财,喜戌之帮身,前五年七分,甲而三分,戌凶多于吉。后五年七分,戌而三分甲。吉多于凶。
行运杂缀
身旺而四柱伤尽官星,行财运则当发福。
用官而见伤官,妙入财印之运。
用伤官而多者,宜印运。
用伤官而少者,忌印运。
用伤官而见官者,运入官旺乡,祸不堪言。虽有吉神解救,亦必生恶疾,甚至残躯,或遭官事。
伤官原有官星,行去官运发福。
伤官带印,不宜再行财运。
伤官用印,运行官杀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运则凶。
伤官多印比,而财浅者,喜行财运或伤官运。
伤官用财者,行财得地运发福,逢败财运必死。
伤官用财,不宜比劫运。
伤官用财,行财旺身轻运则吉。
伤官而有杀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印非吉,逢财即危。
四柱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运纯独行制杀运也。)
时上偏官无制伏,行制运亦可发福。
柱中七杀,坐禄乘旺。发自坐长生临官帝旺,又带比劫,财能化鬼为官,运入印乡必发。
制杀太过为贫儒,但行财运醒杀,亦发威权。
七杀乘旺,身又逢刃,贵不可言,只忌财旺生杀。岁运加之,身旺且多灾,身弱则尤甚。
杀强身弱有印,最忌财运。
杀旺身弱,行身弱运,祸不旋踵。
身强杀浅,杀运无妨。
身杀俱旺无制伏,又行杀旺运,虽贵不久。
杀重宜制,如行官杀运,不死必贫。
七杀行官杀混杂之运。或制伏太过之运,多去官退职,甚至凶死。
杀用食制杀重食轻,则喜助食之运。杀轻食重,则喜助杀之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