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第六十三卦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繻”,当作“濡”。“衣袽”,所以备舟隙也。四居二阳之间而不相得,故备且戒如是也。卦以“济”为事,故取于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东”、“西”者,彼、我之辞也。祭未有水杀牛者,而云“杀牛”,不如禴祭,何也?曰:禴祭,时祭也。国之常事而杀牛者,非时;特杀而祭,以求福者也。小人以为禴祭常事,不足以致福,故以非时杀牛而求之,而不知时祭之福,不求而大来也。人之情,在难则厌事;而无难之世,常不能安有其福。故圣人以为“既济”之主,在于守常安法而已,求功名于法度之外,则《易》之所谓杀牛也。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既济”之上六,毕济之时也。而以阴居之,未免于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