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第四十八卦 水风井 坎上巽下

九五: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此其“正”,与九三一也,所以食者,“中”也。

上九: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收”者,甃之上,穷也。“收”非所以为井,而井之权在“收”。夫苟幕之,则下虽有寒泉而不达,上虽有汲者而不获,故“勿幕”,则“有孚,元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