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第五卦 水天需 坎上乾下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乾”已克四而达于五矣,其势不可复抗,故入穴以自固。谓之“不速之客”者,明非所愿也。以不愿之意而固守以待之,可得为安乎?其所以得免于咎者,特以“敬之”而已。故不如五之当位,而犹愈于四之大失也。

可以一日相离也①,而复其旧,则“元吉”。旋,复也。

【校注】
①不可以一日相离也,《苏氏易传》无“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