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貌相「颅相学」

1870年,他读到德国病理学家维尔乔(Rudolf Virchow)的研究,认为罪犯的头盖骨有其先天特征,可以做为事前评断,甚至犯罪后的证据来源。

犯罪根源与长相有关

于是龙布罗梭开始研究义大利监狱里的罪犯面相,并且解剖一些被判处死刑的盗匪尸体,结果似乎让他发现了犯罪根源的重要依据,诚如他在自己的著作中所说:「看到这个头盖骨,便如同广大平原被火红天空点亮般,我立刻就知道这名罪犯本性的问题……一种隔代遗传导致他繁衍出原始人类及低等动物的残忍天性。」

而在研究6034位罪犯后,他做出一些判断,如下:

■ 刺客的下巴突出、颧骨分得很开、头发细而黑、胡须稀疏、脸色苍白。

■ 性侵犯手比较短、前额较窄、头发颜色淡、生殖器及鼻子畸形。

■ 骗子的下颚大、颧骨突出、体重较重、脸色苍白;而扒手手很长、身高比较高,黑发、胡子稀疏;至于抢匪,像是小偷等,头盖骨测量不规则、头发粗、少见稀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