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是崇拜自由人性的,因为正确规范和于人性的正道自由人性,终归是人性境界中的最高境界。只是目前追求绝对自由人性的境界,似乎为时过早,或多少有些自私,你倒是自由了,可人民呢?绝大多数生灵呢?假如谁都不分担点儿任何社会道义上的责任,只顾自己的所谓自由人性,能行吗?既为社会中人,总不能不承担一点儿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你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自由人性是不能同步发展的,一部分人的自由往往建立在更多人不自由的基础之上,少数人的随心所欲往往是以多数人的惟命是从为代价的,特权者的才能发挥也是以更多人的才能被压抑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主义的终极目的是彻底解放全人类,是所有人都能达到自由自觉的实现,不是少数人或部分人的自由自觉的实现.自觉需要觉悟,觉悟到达一定境界才会自觉,而在自觉基础上实现的自由,才会具有共产主义社会人的根本性质。
总而言之,我还是主张人文文化视觉应该更广阔一些,更包容一些,不管是过去的张贤亮之流,还是当今的莫言之辈,他们个人已经演变为什么货色暂且不论,作家写什么或怎样写也必然暗藏某种政治意图或政治理念,但作家仍然应该具有自由写作的权力,我想这应该是最基本的人权范畴,假如一个国家连创作自由都没有,那就太悲哀了。尽管他们可能用心不良,但他们所写的东西,客观上对于人文文化的丰富与启蒙,也绝不是毫无意义的,它至少可以催人思考一些被忽略了的东西,包括余华《活着》这样的作品,对于人性健康的全面发育,也同样不无参考意义。
人性是母概念,阶级性是子概念,阶级性只是人类前史、即阶级社会阶段的产物,不是永恒的存在,人类一旦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它就会自动消失。但在相对漫长的人类前史阶段,企图用人性过早吞噬阶级性或消融阶级性,是错误的,企图用赤裸裸的阶级性对丰富多彩的人性实行全面专政,也是缺乏人道的。
作家不能没有社会责任感,经常看《闯关东》一类戏或经常看《不见不散》一类戏,注定会给青年注入不同的人生理念。作家不可不考虑社会功能与社会效益,因为作家是通过作品影响人类的人,是潜移默化手段影响国民人性的人,作家应该具有人精的性质,但应该是人民的人精,而不能堕落为用精神鸦片残害人民的妖魔鬼怪。
是否具有文化包容精神,是一种文化境界,对于一个有社会理想追求的人来说,不会因之而改变阶级立场乃至终极信仰。
人,绝不可能也不应该仅仅是赤裸裸的政治载体或专业载体,如果把人那样简化,就把人性的丰富性乃至完整性或本真性给彻底破坏了。有很多作品之所以有价值,正是因为所折射的,恰恰就是这麽个主题。而中国之所以造就出这样的人性残缺,实际上并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与民族的整个人文文化中的必要人文理念的整体缺失共同造就的。有些人乃至更多人,似乎只配当个赤裸裸的公式化专业人或政治人,还远不足以当个广义文化意义上的完善人,放眼芸芸众生,难道不是吗?在中国,尤其在大陆,做人趋同化或公式化,是普遍存在,绝少见到出水芙蓉般的独特美的人性品牌,做官的一律耍官腔,治学的一律耍学腔,有钱的充豪摆阔,有色的弄姿作态,其实都不过是混充体面的家伙们临时招摇过市而已。做人的根本意义究竟在哪里?他们不可能懂得,也没有资格懂得,当然,人家也不屑于懂得。都以个人喜欢的方式活着罢,只要活着,就好,但不能以违背人类总体进步或天下苍生共同幸福为原则,这,应该是最起码的人文关照。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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