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关系形成与社会结构变迁

,是因为特定的利益将他们连接在一起。

利益群体的分析模式之所以应当引起重视,我认为至少有这样几点原因:一是从一般的意义上说,利益群体是更现实的行动主体。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很少直接看到阶级或阶层在行动,人们看到的现实行动者主要是利益群体。二是在特殊的意义上说,社会转型时期恰恰是利益关系调整最剧烈的时期,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矛盾与冲突,大多与利益关系调整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而且,从现代社会的特点来看,随着集体消费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围绕集体消费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会越来越多,利益群体这个行动主体的地位也就会越来越重要。

但遗憾的是,目前关于利益群体的研究还相当有限。若干年前,李强教授曾经按照与改革的关系,将当时的中国社会划分成四个利益群体。他认为,中国还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社会阶层,阶级阶层在涵义上应该“是指利益分化已经完成、物质利益已经相对稳定的集团”,采用利益群体范式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利益关系,但总体来说,在我国社会学界,对于利益群体的研究还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也许需要我们更多汲取其他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资源,来推进利益群体的研究。(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