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天火同人卦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1)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2)

【注释】(1)郊者,外之极也。处“同人”之时,最在於外,不获同志,而远於内争,故虽无悔吝,亦未得其志。 (2)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不能大通,则各私其党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爱国愈甚,益为它灾。是以同人不弘刚健之爻,皆至用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