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之痛,无产者来承担
作者:蒋敏
关于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讨论早已不是一天两天。左左右右,推墙或五毛,经济学家们给出不同解析,但是有谁看过听过工人自己的声音?最近,合肥一名工人却用自己的生命给出了一个答案:她想买房,但这个想法,却最终把她逼向了绝路。这个世道,让建房子的人有房子却成了空想,这是什么世道?
据人民网6月28日消息,合肥市一名环卫工人黄某举债50万购房,面临解约,跳楼身亡。在此之前,黄某卖了老城区的房子,举债去更好的地段买新房,又为了还房款,每天至少打两份工。引起网友热议最多的,依然是其中涉及到的购房合同问题。有人搬出一堆法律条文,讨论这究竟是房主的错,还是购房者的错。有人认为金钱至上是真理,动不动就打弱势群体的煽情牌甚至是道德绑架。
农民工进城买房,只能靠举债,带来的生活压力可想而知。法律条文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工人来说,从来都不是维护权益的护身符,而是在技术上被欺压的工具。2015年年底开始,合肥房价一路高歌猛进。至2016年3月,合肥二手房房价环比涨幅全国第一。于是房价疯涨对弱势群体百般刁难,买房交易失败,房价又涨,房主反悔,购房无望,此类“不谨慎”的卖房纠纷比比皆是。
46岁环卫工购房者之死这条新闻发生在6月19日,讽刺的是,就在这起悲剧发生后三天,2016年6月22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安徽全省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安徽全省实现供需基本平衡。为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自愿将宅基地退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
一、鼓励农民工卖地买房,跟耍流氓有什么区别?
上述新闻中的黄某,卖掉老城区的房子,新房面临解约,房价疯涨的背景下,购房基本无望,于是彻底沦为无产者,最后直接致死。其中的逻辑和鼓励农民工退宅基地进城买房的逻辑其实是一样的。笔者在3月8日《让农民工进城消化库存,可行性有多少?》中,针对某些专家“如果农民工的宅基地房产可以依法转让、抵押或贷款,就可以提高他们在城市购房和租房的能力”的论断进行过批判,认为这无非是资本在利润率下滑的时候,瞄上了贫困的农民工阶层。农民工失去宅基地,工作的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文化水平较低的工人在城市中更是难以立足。而在两会刚过去不到四个月,安徽就积极响应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们的号召,利诱农民工群体进城消化库存。
社会保障体系确实在不断完善,与农民工沾边的却少之又少,这是一个弱势群体,是一个一直以来付出与收入严重不成比例的群体,是一个在国家最近几年人口红利减弱,而刚享有不稳定高工资的群体,这也是一个没有任何保障经受不起任何意外的群体。先不说农民工进城以后,生活水平是否会真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