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造火长夏天,支类南方,旺之极矣,火土伤官生财。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无湿气,劫刃肆逞,祖业无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饥寒。六旬之前,运走东南木火之地,妻财子禄,一字无成。至丑运,北方湿土,晦火生金,暗会金局,从此得际遇,立业发财,至七旬又买妾,连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获利数万,寿至九旬。谚云:“有其运,必得其福”,为人岂可限量哉!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原注】如甲木生于寅、卯、辰月,丙火生于已、午未月,皆为形全;戊土生于寅、卯、辰月,庚金生于巳、午、未月,缺。余仿此。
【任氏曰】:
形全宜损,形缺宜补之说,即子平“旺则宜泄宜伤,衰则喜帮喜助”之谓也。命书万卷,总不外此二句,读之直捷痛快,显然明白,故人人得而知之。究之深奥异常,其中作用实有至理,庸俗只知旺用泄伤,衰用帮助,以致吉凶颠倒,宜忌淆乱也。以余论之,须将四字分用为是,通变在一“宜字”。
宜泄则泄之为妙,宜伤则伤之有功。泄者食伤也,伤者官杀也。均是旺也,或泄之有害,而伤之有利;或泄之有利,而伤之有害,所以泄伤两字,宜分而用之也。
宜帮则帮之为切,宜助则助之为佳。帮者比劫也,助者印绶也。均是衰也,帮之则凶,而助之则吉;或帮之则吉,而助之则凶,所以帮助两字,亦宜分而用之也。
如日主旺相,柱中财官无气,泄之则官星有损,伤则去比劫之有余,补官星之不足,所谓伤之有利,而泄之有害也。
日主旺相,柱中财官不见,满局比劫,伤之则激而有害,不若泄之以顺其气势,所谓“伤之有害,而泄之有利”也。
日主衰弱,柱中财星重叠,印绶助之反坏,帮则去财星之有余,补日主之不足,所以帮之则吉,而助之则凶也。
日主衰弱,柱中官杀交加,满盘杀势,帮之恐反克无情,不若助之以化其强暴,所以帮之则凶,而助之则吉也。
此补前人所未发之言也。至于木生寅卯辰月,火生巳午未月为形全,亦偏论也。如木生寅卯辰月,干露庚辛,支藏申酉,莫非乃作全形而损之乎?火生巳午未月,干透壬癸,支藏亥子,莫非仍作全形而损之乎?土生于寅卯辰月为形缺,干丙丁而支己午莫非有作缺形而补之乎?凡此须究其旺中变弱、弱中变旺之理,不可执一而论。是以实似所当损者,而损之反有害,实似所当补者,而补之反无功,须说察焉。
丁丑 庚戌 庚子 甲申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此秋金坚锐,官星虚脱,不能相制,财星临绝,何暇生官!初运土金,晦火生金,形伤破耗,无所不见;丁未丙午助起官星,家业鼎新;乙巳晚景优游,所谓伤之有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