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乾”已克四而达于五矣,其势不可复抗,故入穴以自固。谓之“不速之客”者,明非所愿也。以不愿之意而固守以待之,可得为安乎?其所以得免于咎者,特以“敬之”而已。故不如五之当位,而犹愈于四之大失也。
【校注】 ①不可以一日相离也,《苏氏易传》无“以”字。
《三命通会》明津先生骨髓歌
《东坡易传》作者:(宋)苏东坡
《东坡易传》第一卦 乾 乾为天 乾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二卦 坤为地 坤上坤下
《东坡易传》第三卦 水雷屯 坎上震下
《东坡易传》第四卦 山水蒙 艮上坎下
《东坡易传》第五卦 水天需 坎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六卦 天水讼 乾上坎下
《东坡易传》第七卦 地水师 坤上坎下
《东坡易传》第八卦 水地比 坎上坤下
《东坡易传》第九卦 风天小畜 巽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十卦 天泽履 乾上兑下
《东坡易传》第十一卦 天地泰 坤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十二卦 地天否 乾上坤下
《东坡易传》第十三卦 天火同人 乾上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