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求而往,明也。
方未知所从也,而初来求婚,从之,吉可知矣。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屯”无正主,惟下之者为得民。九五居上而专于应,则其泽施于二而已。夫大者患不广博,小者患不贞一,故专于应,为二则吉,为五则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三非其应,而五不足归也。不知五之不足归,惑于近而不早自附于初九,故穷而至于“泣血”也。
《三命通会》明津先生骨髓歌
《东坡易传》作者:(宋)苏东坡
《东坡易传》第一卦 乾 乾为天 乾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二卦 坤为地 坤上坤下
《东坡易传》第三卦 水雷屯 坎上震下
《东坡易传》第四卦 山水蒙 艮上坎下
《东坡易传》第五卦 水天需 坎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六卦 天水讼 乾上坎下
《东坡易传》第七卦 地水师 坤上坎下
《东坡易传》第八卦 水地比 坎上坤下
《东坡易传》第九卦 风天小畜 巽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十卦 天泽履 乾上兑下
《东坡易传》第十一卦 天地泰 坤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十二卦 地天否 乾上坤下
《东坡易传》第十三卦 天火同人 乾上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