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中不存在某些无源之因,也不存在某些无续之果,即是说宇宙中没有始祖因,也没有终末果。因与果的关系一环扣一环,彼此之间呈网状球形,有限无边,头尾相接,因即是果,果即是因。某B因既是A因的果,也是C果的因;某A因既是B果的因,也是某前因的果。因与果的关系合之可以为一,分之可以为兆,具有无始点,无终点的特征。由于因果是这样一个形态,所以宇宙中的因果关系就有一个总变量,永远不可能增多,永远不可能减少,没有人可以无缘无故地创造一个因使它的总量增加,也没有人可以无缘无故地灭掉一个果使它的总量减少。
基于这个缘故,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和消亡都成了“定数”,换言之即是被这个因果律注定了。所以《易经·系辞上传》说:“……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有的人不懂易理,认为事物的结果可以由人随意改变,这是因为没有认真深入地思考过这个因果关系的缘故。首先,如果一个事物的结果我们还不知道最终会是怎样,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去改变那个未知的结果;若是我们已经百分百地肯定这个事物的最终结果必然会是怎样,那么我们也就无能为力去改变那个必然结果。正如人人都能够百分百地肯定自己最终必然要死亡一样,可是有谁能够改变这个结果呢?为何这么恐惧的结果不设法改变,却要设法改变日常小事的结果呢?
其次,所谓改变结果,就是某事本来的结果应该是这样,我们令它无缘无故地变成了那样。换言之,假设A因本应结B果,事实上我们令它无缘无故地结出了C果,这就是谓之真正的改变;若是加入了D因然后结出这个C果,那么这不是真正的改变,而是D因的必然结果,换言之即是本该如此。
比如一个学生以前不肯用功读书,因而成绩不好,后来他努力用功读书,成绩就渐渐好了起来。从表面上看,这个学生是通过行为的不同而改变了成绩的结果,事实上他并没有真正地改变了成绩的结果,他后来的好成绩是本该如此。因为他之前成绩不好,是A因(贪玩)使他结B果(成绩不好);后来他改用了C因(用功),就变成了D果(成绩好)。
这个结果不是把A因的果改变了,而是改用了C因,是C因结出的果,换言之就是成绩好是C因结D果的必然产物。如果这个学生依然是A因(贪玩),而无缘无故地结出了D果(成绩好),那么这就是真正的改变。他后来之所以改用这个C因,亦不是无缘无故,还要牵涉到另一些其它的因(比如父母对他说读书不好就会没有前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