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载贿赂获刑第一人

鲁昭公十四年春季(公元前533年),季孙意如从晋国回来,《春秋》这样记载:(鲁国)是尊重晋国而归罪于我国。(鲁国)尊重晋国而归罪于我国,这是合于礼的。

受美人蔽罪

531年,晋国的司法官景伯到楚国去了,大夫韩宣子命羊舌鲋代理法官。邢侯与雍子为了领地的疆界打官司,雍子知道错在自己,为了要赢,竟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献给羊舌鲋,作为贿赂。叔鱼收了雍子所赠送的女儿,便判雍子无罪。

邢侯知道后非常愤怒,在法庭上拔剑把雍子与叔鱼都杀了。因为三人都是贵族,韩宣子不知如何论罪,向叔向询问怎样治他们的罪。

叔向说:“三个人罪状相同,杀了活着的人示众、暴露死者的尸体就可以了。雍子知道自己的罪过,而用他女儿作为贿赂来取得胜诉;鲋出卖法律,邢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状相同。自己有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就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就是墨(不干净),杀人而没有顾忌就是贼。《夏书》说,‘昏、墨、贼,处死’,这是皋陶的刑法,请照办。”于是就杀了邢侯陈尸示众,并且把雍子和叔鱼的尸体摆在市上示众。

羊舌鲋身为代理司马,不能以身护法,反而以贪坏法,卖法纵贪,被定罪为“墨”,“贪墨”一词也来源于此。在一些历史文献中,“贪墨”一词有时也专指攫取美女。

孔子说:“叔向,他有着古代流传下来的正直作风。治理国家大事使用刑法,不包庇亲人。三次指出叔鱼的罪恶,不给他减轻。做事合于道义啊,可以说得上正直了!平丘的盟会,责备他贪财,以宽免卫国,晋国就做到了不凶暴。让鲁国季孙回去,指出他的欺诈,以宽免鲁国,晋国就做到了不凌虐。邢侯这次案件,说明他的贪婪,以执行法律,晋国就做到了不偏颇。三次说话而除掉三次罪恶,加上三种利益。杀死了亲人而名声更加显著,这也是合乎道义的吧!”

据说羊舌鲋是中国有史书记载以来,第一个因为贪污而受到惩罚的官员。“欲壑难填”、“欲壑难平”的成语也出自于他。形容欲望像深谷一样,很难填满。指贪心重,无法满足。(文)李晓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