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里的解灾方法(1)
天地鬼神皆掌管因果业报,除了一些巨奸大恶直接由天界下令“天诛”者外,其余皆由冥府安排冤亲债主来讨业债,而主管冤亲债主的登记、管制、讨报、 业债谈判调解者皆由城隍庙武判官、阴阳司所统辖,甚至一些修行人可否往生净土城隍庙皆有登录。
一般人可藉由“阴阳谈判”把自己之定业尽量化解成不定业,幸 运者亦可达成完全和解而消业。而自己还业债方式应目前缠身阴灵还起,再还上一世业债,再分阶段还前二世、三世业债,若是想一次还清累世业债,那是 个十分钜大的天文数字,谁也负担不起。
还债是越早还越轻松,业债是算利息的,越拖延业债越重,所以及早还债最为明智,有人会因教派因素而排斥握有第一手资 料的城隍“阴阳谈判”,亦可由自己所信奉的主尊来作主阴阳谈判,若是能觅得不骗财色的清修高人从中作沟通、排解,当然更为方便理想。
一些年轻人别以为自己年轻,人生来日方长,须知自己亲人、眷属中有不少是前世冤亲债主来讨报的,所以结婚后,有的夫杀妻、有的妻杀夫、夫妻 离异、子女杀父母、子女倒债连累父母、其背后原因就是前世冤业讨报,应知业力可畏,故宜事先防范于未然,故应先长期多年和解未来的“婚缘、姻缘、 子女缘”之业障)
(注:一直和解到上述之所有不良的“婚缘、姻缘、子女缘”完全和解光,等到美好的“婚缘、姻缘、子女缘”浮现的时候,就不可再和解“婚缘、姻缘、子女缘”之业障,反而要回向增益“婚缘、姻缘、子女缘”福报绵延不绝)
(注:“自己未来事业阻碍、经济上的困扰”的业障,也应亦复如是作长期和解之)
(注:有些人就故意闪避上述业报,下辈子此项因果反而加重三倍,分三世还之)。
还债方式主要在依“冤亲债主自身喜恶”而定,此乃最省力之方式。要记住“冤亲债主的本质就是执著”,满足他们的执著,事情就解决。若是自己又执著 本身宗派知见,主观以所信教派的方式来还债,有些冤亲债主在“没鱼,虾也好”的心情下也会接受,但是效率大打折扣,事倍功半。
但若碰到一些不信教或信别教 的冤亲债主,在其甚深既有成见之下,若依自己主观方式还债,会被拒绝,本来可消的业也会变成必然受报的定业。所以依“冤亲债主的喜恶方式”来还业债是最为 明智的。
平时修行(包括和解冤亲债主)的先决基本条件(法源:一切(修行)法力的来源处)):自己要随时保持动机纯正(全部为了利益众生,而不是利益自 己))的菩提心,(也不是把麻烦的冤亲债主打发掉就算了)(注:在人间,尤其是天曹地府,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