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太宗罪已吞蝗‖
《左传》古称“禹、汤罪己”。据中国学者萧瀚根据《二十五史》进行的统计显示,中国历史上共有79位皇帝下过罪己诏。多发生在水火旱疾疫之灾时,也有临城下之时。“罪己”,就是帝王责怪、自省自己的“口谕”。
贞观二年,京城长安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进入园子查看禾苗,看到有蝗虫,捉了几只念念有词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全部在我身上,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吧,不要再害百姓了。”太宗要把蝗虫吞下去。周围的人忙劝道:"恐怕吃了要生病的!不能吃啊!”太宗说道:“我真希望它把给百姓的灾难移给我一个人!为什么要逃避疾病呢?”然后就把它吞了。从此蝗虫不再成灾。
唐太宗贞观年间,百姓安居乐业,民风纯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监狱里基本没有什么人,一年到头没有一个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