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关系形成与社会结构变迁


孙立平:利益关系形成与社会结构变迁

一、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

 早在几年前,我曾经提出过一个说法,叫做“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尽管在很长时间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利益博弈”这个词,但将其作为一个时代的特征,将一个时代冠之以“利益博弈的时代”,是有一种特殊的含义的。我觉得这对于认识我们当今的社会生活,是一个很必要的判断。现在我们社会中的许多现象,都是与这个背景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的。

将我们当今的时代称之为“利益博弈时代”至少是在强调这样两层含义。

第一,利益(这里指的主要是经济利益)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也许有人会说,哪个时代没有利益问题? 利益问题是今天独有的吗? 诸如此类的质疑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我们将今天的时代称之为利益或利益博弈的时代,是想强调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即利益关系(尤其是经济利益关系)正成为我们社会中一种最基本的关系。布迪厄曾经对资本的不同类型进行过区分,他认为资本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如经济资本、政治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或象征资本等。但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类型资本的重要性,不同类型资本在社会生活中地位的排列,是会很不一样的。撒列尼等人在研究苏东社会转型的时候曾经指出,在斯大林时代,政治资本曾经在社会中居于首要地位,后来文化资本的重要性上升,在苏东剧变后,经济资本又成为居于首要地位的资本,而文化资本则在政治资本向经济资本转换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性作用。其实,我们的社会也经历了大体相近的过程。这从人们的择偶标准的变化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在改革前,政治条件、要求不要求进步、家庭出身以及是否党员,都是择偶的重要标准;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文凭曾经在择偶标准中占重要地位;而在今天,收入、职业、财富,在房价畸高的大城市中,甚至有房没房,都会成为择偶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李强教授在研究中国社会分层的时候,也曾将改革前的分层称之为“政治分层”,而将今天的分层称之为“经济分层”。放到社会现代化的视野中去看,也许我们可以将这个过程看作是世俗化过程的一种表现形式。但这种世俗化的过程由于是与从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是与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时代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具有特殊的背景和含义。

第二,利益格局的形成越来越取决于围绕利益进行的博弈。这一点也需要首先作一点澄清。利益博弈的行为,其实在任何社会中都是存在的。这里所说的利益博弈行为,就是个人或群体为争取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种种努力。就此而言,这种现象确实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在改革前的再分配时期也是如此。但我们要注意的一个根本性区别是,在改革前,我国是一个再分配体制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中,社会中的各种资源首先要经过中央集权的行政权力将其集中起来,然后再根据某种原则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这就是再分配体制的基本涵义。在这种再分配体制中,尽管人们也会为争取自己的利益进行种种的努力,而且这种努力也不是完全不起作用,但我们要看到,社会中最基本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并不取决于个人的这种努力。比如,当时人们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工资。当时的工资是如何形成的呢? 我们都知道,在典型的再分配时期,工资基本是处于两种状态下,一种是处于冻结的状态下,谁的工资也动不了。还有就是国家的调资,主要是普调。当时的工资调整,原则和标准都是由国家确定的,弹性和余地都很小。谁能够调几级,一级是多少,都是很严格的,人们很难加以改变。那时也会有个人进行争取的努力,在极个别的地方甚至有上吊自杀的,

但这些个人的努力很少有实质性的成效,更不要说会影响政策制定了。而且,我们还需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虽然也存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行动,但这些行动基本都是个体性的,很少有群体性的努力。所以戴慕珍(Jean Oi),在那个时代中国政治行动的单位是个人,而不是群体。那时真正的群体性利益博弈反倒是偶尔发生在再分配体制的边缘,即农村,比如那时存在的以生产队为单位的瞒产私分就是典型的例子。

二、利益格局与社会结构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阶级斗争为纲被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取代,普适性的世俗化价值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同时,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替代再分配体制成为中国主导性的经济整合机制,利益分化的过程开始,利益的主体也越来越多元化。因此,中国开始进入利益或利益博弈的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形成,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过程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过,要认识这个过程,我们必须将社会中利益格局的形成与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联系起来看。而正是在这种联系中,使得我们有机会看到在改革的不同阶段上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形成的不同特征。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误区,即对过去30年的改革缺乏阶段性的区分,而是将其看作是一个没有根本性差异的笼统的变革过程。典型的表述就是“改革前”、“改革后”、“改革以来”等等。这样的历史坐标当然是有意义的,但这样的坐标又有点过于笼统,因为这使得我们对这30年中一些重要的阶段性差异,甚至是一些重要的转折和逆转缺乏敏感。有鉴于此,我大约在10年前就开始提出一个想法,90年代中期前后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就是想指出一个问题, 90年代中期前后中国社会演变的方向是有很大不同的, 90年代前后的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两个不同的社会。

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形成,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90年代中期之前,主要是在正在形成中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基础上萌生出新的社会结构因素,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处在一种主动的位置上;而在90年代中期之后,社会结构开始定型化,定型化的社会结构开始左右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动,这时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往往是在开始定型的社会结构框定的架构内进行。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社会结构定型化的过程。当然我不是说现在中国的社会结构就完全定型下来了,而是说处于定型化过程中。但这个定型化“过程中”就非常重要。说得具体一点,就是贫富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关系。1980年代就开始出现比较明显的贫富差距,但是一会儿他穷了,一会儿他富了,总是在变化,今天的情况就不一样了,社会的门槛高了,人们改变自己地位的机会相应就少了。与1980年代或1990年代初不同,现在的贫富差距已经不是单纯的贫富差距,而是已经开始定型为社会结构。即谁是穷人谁是富人,已经开始落实到人头,而且不太容易发生变化了。最早的那批房地产商,有的是借几万块钱就开始搞房地产,现在别说借,就是给你五万、五十万、五百万,你搞一个房地产试试? 没有可能,门槛高了。认识到贫富差距定型为社会结构是重要的,因为仅仅是贫富差距的话,靠调节贫富差距的政策就可以解决问题,但在贫富差距定型为社会结构的情况下,仅仅用政策来调节贫富差距就不够了,同时需要优化社会结构。

从理论上来说,定型化的标志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最显而易见的是不同居住区域的分离。如果说由居住分区形成的阶层边界是可见的,那么,由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成的阶层边界则是无形的。但这种无形的边界,不仅可以作为阶层边界的象征,而且,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说,还是阶层结构再生产的机制。第二,内部认同的形成。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是与阶层之间的边界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人们正是从这种边界中萌发“我们”与“他们”的概念和意识的。在1991,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曾经对上海市民的阶层意识进行过调查,得出的结论还是“有阶层化差别但无阶层化意识”。而在1996年武汉进行的调查则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具有阶层认知,其中3 / 4的人认为自己是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当中。第三,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在上世纪80年代,包括在90年代初期,阶层之间的流动是相当频繁的,但到了90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中一些经营领域的门槛的加高。比如,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时候,只要很小的资本就可以进入一个经营领域,现在的一些大房地产开发商,有的当初就是借几万元钱就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而在今天,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可能。第四,社会阶层的再生产。也就是说,过去人们常说的“农之子恒为农,商之子恒为商”的现象开始出现了。

所以我们应当看到,在社会结构开始定型的背景下,利益关系形成的机制已经不一样了。最近的几年中,一场空前规模的财富分配过程正在展开。以“百万富翁”这个词为例,我们原来讲这个词的时候,还会觉得离我们很远。但突然之间,人们环顾左右,发现很多人都是百万富翁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你有个百八十平米的房子,不就是百万富翁了吗? 虽然你看起来不像,但是你的财产真的值百万了。这个是哪来的呢? 就是这个财富分配的过程。两年前你有一百万,买了一百万的房子,现在这房子值二百万,就算给你分了一百万。去年你有一百万,买了一百万的股票,现在起码也两百万了,也等于给你分了一百万。这个财富分配的过程主要是按资本而不是按劳动分配的,在我们的社会中按劳动分不下去,因为我们没有按劳动进行分配的机制。假如说我这两年没有买房子也没有买股票,我就在建筑工地上搬砖头,那我就一分钱也没有分到,而且,还得承担这一分配过程的代价。什么代价? 你得按照现在的价格买猪肉吧! 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出,这样大规模的财富分配是在开始定型的社会结构的框架内进行的。这和上世纪80年代的白手起家,勤劳致富,已经大不一样了。前些天有家外国媒体在分析中国利益格局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即穷人和富人的形成已经过去,现在是各自要发挥影响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社会结构的定型化不仅仅影响到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形成,同时也影响到许多社会现象,甚至重要的历史进程。2002年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结构先于制度定型与改革逻辑的变化》,分析的就是社会结构定型化与改革过程的关系。

一般来说,大规模的社会变革总会涉及到两个相关的过程:一是体制的变革,也就是一套有关社会生活规则的改变;二是社会力量构成的变化,就是社会结构的变迁。但在社会变革的不同阶段上,这两个过程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而这种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会对变革的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概括地说,在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过程中,是体制的变革推动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即新的社会力量的形成以及构成新的组合关系。而在整个90年代,在体制变革仍在继续进行的同时,新形成的社会力量及其组合关系已经开始逐步定型下来了,至少说现在已经在开始形成依稀可辨的雏形。

定型化的社会结构影响改革过程的表现之一,就是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当一种改革措施或一项政策出台前后,社会上特别是知识界往往出现很大的争论,其中的一些争论会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比如改革与保守,左与右等,但在这项措施或政策实施之后,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在这种现象的背后的,实际上是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开始形成。由于这样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的形成,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往往在实践中收到的是不公平的社会效果。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是将改革的措施转化为一种腐败的手段。

三、分析定型化下来的社会结构的工具

如果我们将目前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基本态势看作是定型化的过程已经开始,那么紧接着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样的分析模式才能适合分析正处于定型中的社会结构?面对结构化的分层实体,主要涉及的是阶级、分层和利益群体三种不同的分析模式。问题是,究竟哪一种分析模式更适合用来分析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 应当说,前些年占主导地位的是在社会学中居主流地位的分层模式。但在最近几年中,似乎存在一种从分层模式向阶级模式转变的趋势。

阶级的模式与分层的模式有着重要的差别。首先,阶级表明的是一种以资源占有关系为基础的结构位置。如资产阶级可以理解为对经济资本的占有,中产阶级可以理解为对人力资本的占有。而分层模式依据的是结果而不是群体的结构性位置。同样的50,是工人得到的工资还是资本家的经营利润,在分层模式那里是没有区别的,而在阶级模式那里,区别是根本性的。其次,阶级是一种关系性概念,即在相互之间的关系中体现各自的特征。如正是在相对于资本家的关系中,才能更充分地体现工人的特征;反过来,也正是在相对于工人的关系中,资本家的特征才能更充分体现出来。而不同阶级之间的某种实质性关系,如剥削,也只有在不同阶级的关系中才能发现和得到解释。第三,阶级是某种程度的共同利益的承载者。通常我们可以说某个阶级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是与上述结构性位置有逻辑性联系的,而“层”很少有与上述结构性位置相联系的共同利益。“层”即使有某种相同或相似的利益,一般也不是在上述相对关系中凸现的。第四,阶级的内部是相对同质性的,也就是说,分化不能太大,而且内部要存在一定程度的整合和自我认同,后者为阶级意识;而“层”不必然涉及整合和认同的问题。第五,阶级可以是行动的主体,而“层”基本不会成为行动的主体。所以人们通常会说阶级在行动,而不会说阶层在行动。阶级行动有两种方式:一是整个阶级的行动;二是有阶级背景的利益群体的行动。但利益群体不一定与阶级相联系,如城市中的拆迁户,就可能包含不同阶级或阶层的成员。

从分层模式向阶级模式的转换不是偶然发生的。在现实的层面上,这种转换也许表明,传统的分层模式已经不足以面对和解释中国目前社会结构变迁所提出的问题;在理论的层面上,我们也可以将之看作是社会结构研究中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回归。仇立平教授就认为,马克思主义社会阶级理论在当今中国的阶级结构分析中的运用所以可能,是因为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之后,出现多种经济成分,资本的力量再次出现,犹如马克思所讲的资本将为自己强行开辟道路。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层是研究社会分层中深层结构的一种理论———通过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分析来解释为什么得到。因此,我们在对社会分层的研究中,应该把社会分层的表面结构和深层结构结合起来,以揭示社会不平等、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这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在在沈原教授的研究中,更表现出这样一种明确的努力。他的研究实际上是在呼唤,将阶级研究带回到社会转型分析中来;将工人阶级研究带回到阶级分析中来;将工作场所和工厂政体带回到工人阶级研究中来。

还应当指出的是,利益群体的模式应在中国引起更多的重视。利益群体都是基于特定的利益而形成的,它往往不能完全被归结为阶级或阶层的范畴。比如,在拆迁的过程中,同属于被拆迁户的家庭由于拆迁这个具体的利益而形成一个利益群体,但在这个利益群体中,可能包括完全不同的阶级或阶层的成员,有的可能是企业家,有的可能是公务员,有的可能是国企工人,有的可能是白领,还有的可能是失业下岗人员。他们之所以会形成一个利益群体,是因为特定的利益将他们连接在一起。

利益群体的分析模式之所以应当引起重视,我认为至少有这样几点原因:一是从一般的意义上说,利益群体是更现实的行动主体。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很少直接看到阶级或阶层在行动,人们看到的现实行动者主要是利益群体。二是在特殊的意义上说,社会转型时期恰恰是利益关系调整最剧烈的时期,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矛盾与冲突,大多与利益关系调整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而且,从现代社会的特点来看,随着集体消费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围绕集体消费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会越来越多,利益群体这个行动主体的地位也就会越来越重要。

但遗憾的是,目前关于利益群体的研究还相当有限。若干年前,李强教授曾经按照与改革的关系,将当时的中国社会划分成四个利益群体。他认为,中国还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社会阶层,阶级阶层在涵义上应该“是指利益分化已经完成、物质利益已经相对稳定的集团”,采用利益群体范式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利益关系,但总体来说,在我国社会学界,对于利益群体的研究还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也许需要我们更多汲取其他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资源,来推进利益群体的研究。(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

孙立平:中国六十年之变:从政治整合到社会重建

以勇气和魄力重建社会,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权力的治理能力

由外部观之,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60年来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就,形成了“模式”般的经验。

然而,正如执政党多次清醒强调的那样,处此初级阶段与转型时期,一定要有忧患意识,不回避当前自身存在的诸多矛盾与问题。在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教授看来,如何处理权力和社会因素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编者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距1911年的辛亥革命100周年还有两年。可以说,这60年是上述100年甚至更长时间历史的一部分。回顾60年乃至100年的历史,可以让我们更明确地意识到今天所面对的问题以及要努力的方向。

新中国成立前的总体性危机在绵延近两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多次改朝换代而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不变,原因就在于朝廷、贵族-士绅、民众三者之间基本关系的稳定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因此,两千年间,皇帝的姓氏在变,但社会的制度与结构却相对稳定。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中国传统社会为什么能持续两千多年的谜底。

但从晚清末年开始,维持中国传统社会两千年的基础条件开始发生变化。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侵蚀,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西方近代文明的传播及新式学堂的创办,特别是科举制本身的衰败及最后被废除,原来作为社会中间层的最主要部分——士绅-地主集团,开始沿着四个方向分化:一部分转变为近代工商业者,一部分转变为近代知识分子,一部分转变为新式军人,还有一部分仍然留在农村的,后者大多成为土豪劣绅。这实际上意味着维系中国传统社会两千余年的“国家-民间精英-民众”三层结构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的分裂与解体。

这种变化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体制的解体,同时在更深的层次是社会结构的解组,即由于社会结构构成的变化,社会失去了自组织的能力。在中国近代史的最后岁月里,呈现给人们的就是这样一个政治解体与社会解组结合在一起的局面。对此,有人将其称之为“总体性危机”。此后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中国一直缺乏能定型社会基本制度框架的社会力量,社会制度缺乏内在的稳定根据。最终结果,就是频繁的社会动荡。加之帝国主义的入侵,社会正常发展的条件丧失殆尽。

从这种意义上说,此后的诸种革命与变革,都是对这种总体性危机的一种反应,是应对这种总体性危机的一种努力。

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实际上就是应对上述总体性危机的结果。而这种背景也就决定了这个新的体制模式的品格。正因为如此,可将由应对总体性危机而形成的体制模式称之为一种“总体性社会”。

如前所述,总体性危机的特点是政治解体的同时伴随着社会解组。而我们知道,社会结构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然演进的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这对于应对当时的总体性危机来说显然是远水不解近渴。因此,通过重建政治整合来实现社会整合的重建,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这样,到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这种以政治整合替代社会整合的总体性社会模式基本形成。

总体性社会是指一种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国家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的垄断;社会政治结构的横向分化程度很低,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意识形态中心高度重叠;行政权力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整个社会生活的运作呈现高度的政治化和行政化的特征。

总体性社会迅速而有效地化解了中国近代以来的总体性危机,频仍的战乱结束了,一盘散沙的社会被高度组织起来,强大的动员能力使国家快步走上经济建设之路。同时这也形塑了总体性社会的一系列特征:国家动员能力极强,但民间社会极弱,社会生活的运转只能依赖行政系统;缺乏中间阶层的作用,国家直接面对民众,中间缺少缓冲;社会自治能力差,中间组织不发达,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很弱;社会中身份制盛行,结构僵硬;总体性意识形态同时承担社会整合和工具理性的双重功能,由于功能要求的矛盾性,产生一种互相削弱的效应;缺少自下而上的沟通,民众的意见凝聚缺少必要的组织形式。

这样的社会体制,虽然有利于解决1949年前后中国所面对的以政治解体和社会解组并存为特征的总体性危机,并适应了早期的以扩大规模为基本内容的外延型工业化的需求,然而,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弊端也就由此而生。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时候,这种体制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尽头,改革成为必然的选择。

市场经济与社会初步发育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的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改变社会体制模式的重要力量。市场化取向经济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含义,是稀缺资源配置机制的变化,即从行政化配置到市场化配置,原来国家垄断几乎全部资源的配置体制为资源拥有多元化的体制所取代。

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由市场和社会支配的“自由流动资源”开始出现,市场和社会开始成为一个与国家并列的、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这不仅造就了社会发展的新动力,而且使得相对独立的社会因素得以发育。与此同时,由“政策允许范围内”构成的“自由活动空间”开始形成并不断扩展。可以说,在整个80年代,市场经济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催生着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变化。

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与体制改革所释放出的“自由流动资源”和所提供的“自由活动空间”相联系,社会正在成为一个与国家并列的、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而这种资源和机会的提供与交换,是以市场中交易的形式进行的;一个处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公共领域正在开始形成,自然的民间社会开始得到恢复,公民社会开始萌芽。这就直接意味着社会的重建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调整。

同时,以体制外资源的出现为基础,中国社会的中间层——社会精英开始重现。目前,这个社会精英群体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民营企业家,某种意义上也包括部分国企经营者。二是知识分子,特别是各个行业中的专家。三是地方行政精英,其身份是政府官员,理论上并不属于民间精英,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其主要特点更多具有地方社会含义,日益成为地方社区的代表人物。

体制模式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了社会运行机制的转型。在整个充满生机的1980年代,社会活力迅速迸发出来。在分化与放权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工厂、机关、学校等社会单元,由于部分地获得自主性而开始成为社会中活跃的主体;在勤劳致富预期的激励下,人们用更加积极的劳动,为自己和社会创造着财富,甚至那些原来处于边缘地位的人们,有的成了被称之为“个体户”的成功者;社会中的思想处于非常活跃的状态,人们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和自信;同时,多样性导致的社会的弹性也在增大。此后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潜力释放的结果。

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

但尽管如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民间的经济和社会力量无疑还是弱小的,特别是初步发育的社会因素与一个相对自主的、具有自组织能力的社会还是两回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主导角色,甚至在一定意义上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能否最终促进和培育民间经济和社会力量的成长,并最终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功能体系,开始成为对中国进一步发展的挑战。就此而言,如何处理权力和社会因素的作用,是转型期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个问题在下述背景下就显得更为突出。经济生活的市场化、整个世界全球化过程的加快,以及大众消费社会来临等因素,使得我们的经济生活空前复杂化。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及中国在这次危机中受到的影响,就是这种经济生活复杂化的一个体现。与此同时,转型期的变革也需要在国家或整个社会层面对许多问题作出决策。这意味着对经济和社会生活更强的治理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形成应对经济社会生活复杂化的能力,就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是重建总体性的权力,还是重建社会?是用一种更强有力的权力包打天下,还是形成一个多元的社会治理的模式,已经到了需要作出抉择的时候。

即使从经济的角度说,市场经济需要一个相当发育程度的社会,这是已经被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了的。一个相当发育程度的社会,实质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机制,对复杂的社会生活进行组织和整合;同时也意味着,在利益分化基础上形成的不同利益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和自组织。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利益分化基础上新的利益整合和社会整合。可以说,这也是我们的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这里所说的社会具有双重的含义。除过去强调的与国家相对应的公民社会外,还需要有一个与市场相对应的社会,这就是著名人类学家波拉尼提出来的“能动社会”。这个社会是用来和市场相抗衡的,用来矫正市场的消极作用的。市场化是我们过去二十多年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正确选择,是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坚持下去的方向。但市场和政府一样,如果它的力量处于一种不受制约的状态,就会带来种种问题。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一个能融合公民社会和能动社会双面因素的社会。这个社会不仅是政府和市场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也是组织日益复杂化的经济社会生活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机制。

要看到,在总体性社会的时代,一般所说的权力是一种无所不包的权力,但那时候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是相对简单的,需要处理的问题也很有限,比如在经济上,当时最主要的是生产资料的调拨,以及种类有限的产品生产和分配计划的制定。但今天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远不是那时候能够比拟的。在这样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完善能够自我调节的市场体系和一个相对自主的社会,就会造成对一种更强有力的权力的需求,会要求一个比计划经济时代更强大的权力来治理这个社会。

尽管这样的权力在应对某些挑战的时候具有明显的优越之处,比如在应对这次的金融危机以及大的自然灾害上,因为这种权力模式的动员力量会显得更为有效,但在处理常规化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问题上,仅仅依靠这样的权力而没有相对发育的市场和社会的配合,这种权力往往会捉襟见肘。这就是我们现在社会中为什么人们觉得权力过分强大而在治理社会的时候又觉得权力很不够用的原因。

以社会重建防止社会溃败

经济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呼唤更有效的社会治理手段和机制。而在缺少其他相应机制的情况下,这种对有效治理的呼唤很容易转换为对更强大的权力的呼唤。如此一来,势必会形成一种难以克服的悖论:一方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的治理需要更强的治理机制,而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都很弱小的情况下,这实际上就意味着需要权力来包打天下;另一方面,在缺少其他机制的时候,尤其是缺少社会的充分发育的情况下,独大的权力会由于缺少有效的制约而越来越失控,并最终失去治理的效能。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且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已经基本建立的今天,这无疑是我们所面对的最重要的困境之一。

从理论上说,一个健康的社会取决于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平衡。在市场和社会发育程度很低而权力独大的情况下,最后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失控;在市场和权力的力量很强而社会发育很低的情况下,则会形成权钱结合的治理模式。

现在的情形是,我们正处在一个转型的时期。在经历三十多年的改革之后,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开始形成,但这个市场的自主性程度还是相当低的,而社会的发育则是更为滞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际上面临着两种威胁,一是权力独大以及造成的滥用和失控,二是过分强大的权力与自主性程度较低的市场的畸形结合。如果这两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将导致社会的溃败。

在改革之前,我们社会对权力的约束主要是来自权力体系的内部,力图建立权力外部约束的努力基本都没有成功。但在那个时候,由于前面所说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相对简单化,在权力系统内部实现有效的约束是比较容易的。但在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的今天,完全依靠权力的内部约束,已经越来越困难。

这必然会削弱权威的基础,并损害社会治理的效能。前几年我们社会中就有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一说,地方性权力、部门性权力开始成为既无上面约束,又无下面监督,同时还缺少左右制衡的力量,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碎片化。在此背景之下,由地方和部门掌握的权力开始“私化”。

在最近几年中,转变发展方式成为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但人们经常感叹发展方式转变之难。其实,特定的发展方式是与特定的权力模式相联系的。如此狂热地追求GDP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任性的结果,而在权力受到民众有效制约的社会中如此不惜代价地追求GDP是不可想象的。

在权力失控的情况下,腐败也必然处于失控和“不可治理状态”。应当看到,腐败只是失控的权力的必然结果,没有对权力的有效约束,任何反腐败措施都是不可能奏效的。

更为严重的是社会的公信力严重丧失,政府、司法、媒体等公共机构的公信力有丧失的苗头乃至趋势。公信力一旦丧失,意味着社会治理能力的根本性瓦解。

强权力、弱市场、无社会三个因素结合在一起的结果,就是强权力与弱市场的畸形结合,换言之就是通常所说的“权贵资本主义”。近些年来,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多次呼吁要警惕权贵资本主义。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会出现岔路和弯路。其中之一,就是偏离规范的、法治的市场经济的方向,演变为所谓的权贵资本主义。结果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畸形发育,不公正的社会秩序的形成。应当看到,这个因素已经开始成为危害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力,造就和激化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

前一段,笔者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对中国最大的威胁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社会动荡是指严重的社会冲突会威胁政权和制度的基本框架,而社会溃败则是自身的组织或细胞出了严重的毛病。社会溃败的根源即来自权力的失控和失控的权力与市场因素的畸形结合。

然而现在,笔者要说的是,比社会溃败更危险的是对诸如此类现象的错误反思。在由于权力失控导致的治理效能下降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的一个思路是进一步强化权力。但正如上面的分析所表明的,在缺少对权力有效约束的情况下强化权力,结果只能是权力的进一步失控,并导致恶性循环。因此,以勇气和魄力重建社会,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权力的治理能力,应当是我们的明确目标。(作者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