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十一章:河洛大旨

故九宫者,万物万事之所隶属,而万数之所循环者也。

无论生化之无尽,所推所衍,莫不尽于九数之中;由九而内则返于一,

由九而外,则推至无量数;数虽无量,仍不外此九也;

乾之用九,已尽天下生生之道;而大衍之用四十九,已极天下往来之数;

其曰:大衍者,由中数之五,而十倍之也;衍者、推衍者:推其数之所至,而足以包举一切数;故曰:大衍。

以数之老阳在九,老阴在六;六九五十四,去中五,而得四十九;

即大衍之用,此亦河图洛书所有之数也;以其数之重在变也,则河图之象变为洛书,所始在金火互易位也;

以金之九,为先天数;若已变,则属火;离代乾用,离为火;而乾为金,故其位随乾离而易;此易见者也。其间尚含深意,

即以数之成,乃因气之行;气之行也,非置于一方而不动,必周流八方而无息;以位言之,则河图之火与水对,金与木对;

数随五行之气,而定其方,无所易也;若以时言之,则洛书北方之一,与东方之三,一属太阳,一属少阳;

而后南方易以九,西方易以七;亦一太阳,一少阳;其位互易,而后正对;以其气之既行,不复如河图之初生也。

河图之气,以阳生阴,以阴继阳;故阳老于西方之九,而阴四继之;阴老于北方之六,而阳一承之。阴阳互根于定位,而相得以合,而生成之功乃见,此其以气之初生为象也;

若在洛书,则阴阳已分,二气环行;行者有序,太少必对;是以北方之一,南方之九;一始一终,皆太阳;东方之三,西方之七;一生一成,皆少阳也;

阴气亦然,东北之八,西南之二,皆少阴;西北之六,东南之四,皆少阴;两两相当,以周行于八方;而成一阴一阳之道,遂不可不易其南西金火之位也。

此例可以一岁证之,春与秋对,冬与夏对;一寒一暑,相当其令;而一岁之气,周而复始,如环无端,此其用之可明者也。

故洛书之象,象后天已定之气数;阴阳迭兴,数位周流;以成其往来不息之德,不独岁令然也;即一人之生,一日之昼夜;无不如是,皆以循环为率;此即洛书以明变化之用为象者也。

且数之既变,有数例焉;阳之合阳,则反为阴;阴之合阳,则化为阳;故二阳相遇,则成阳中阴;二阴相遇,亦为阴中阳;

此在太少之外,更有阴阳也。是一与九对而成十,则九为阳。一为阳之阴;

三与七对亦成十,则三为阳,七为阳之阴;阴数亦然。故四隅阴数,东北西南为阳,相对为阴;

其所以然者,合则变,分则化也;后天之数多杂,无纯阳纯阴之物。以其不能生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