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第四十三卦 泽天夬 兑上乾下



《东坡易传》第四十三卦 泽天夬 兑上乾下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五阳而一阴,阴至寡弱而皆乘于决者,以其得所附也。上六之所乘者,九五之刚,所谓“王”也。欲决上六,必暴扬之于王之庭,此其势有不便者,故五阳虽相信而不忘警,以为有危道焉。“号”者,所以警也。在强而知危,所以“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邑”者,民之所在也。与小人处,必先附其民;彼无民,将无与立。“戎”,上六也。五阳之强,足以即之有余,然而不即也,此所以不穷也。自以为不足,虽弱有余;自以为足,虽强有所止矣。故其“所尚”,乃所以“穷”也。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阳盈则忧溢,溢则忧覆,故“利有攸往”。往则有所施用,所以求不盈也。

《象》曰:泽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君子之于禄、利,欲其在人;德、业,欲其在己。孔子曰:“脩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泽上于天”,其势不居,故君子以“施禄”,不以“居德”。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大壮”之长,则为“夬”,故“夬”之初九,与《大壮》之初九无异也。“大壮”之初九曰:“壮于趾。”而“夬”之初九曰:“壮于前趾。”二者皆有羊之象,见于其所施壮之爻,是以知其无异也。曰:前者通“大壮”之辞也,必通“大壮”而为辞者,明其所“壮”同而所遇异也。“大壮”之初九施“壮”于“震”,“震”吾朋也,触而遇其朋,是以决藩而遂之,因以为用。“夬”之初九施“壮”于“兑”,“兑”非吾朋也,苟不能胜,则往见牵矣,岂复决藩而遂我哉!君子之动,见胜而后往,故胜在往前;不能必胜而往,宜其“为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戎”,上六也。“惕号,莫夜”,警也。“有戎,勿恤”,静也。能静而不忘警,能警而不用,“得中道”矣。与“大壮”九二“贞吉”同,故皆称其“得中”。

九三:壮于九页,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初九为趾①,故九三为九页。与小人处而“壮”见于面颜,有凶之道矣。《易》凡称其尤者,申言之,“乾乾”、“谦谦”、“蹇蹇”之类是也。九三之所以见“壮”于面颜者,避私其配之嫌也。故告之以不然,曰:九三之君子,以阳居阳,“夬”之尤者也,何嫌于私其配也哉!苟舍其朋而独行以答其配,使上六之阴和洽而为雨,以至于“濡”,虽有不知我心而“愠”者,然终必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