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月在忌神,而日遇贵,或日在忌神,而时遇贵不害。为清华侍从之职。若日月俱在贵,而时遇忌神,此常调选人也。
四忌主贫贱,亦有轻重,死败绝为重,病为轻。五行各三位,如寅午戌火丙丁人遇之为贵,与四贵三位同。惟阙胎贵一位,其主贵之福,亦与四贵同。
阳禄贵在临官,阴禄贵在帝旺。若阳禄遇旺,阴禄遇官,虽为本位,其福灭半。若旺而无禄,如丙寅得戊午日时,克本命又带刑煞,主淫荡愚贱。有遇一两位贵,却为凶煞刑害,破得深重,亦主无禄。
沈芝曰:五行以生旺为君,临官为相。若纳音是木,月日时遇寅卯两位。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土遇辰戌丑未,皆以贵论。
凡看命分五行生旺死绝,如:甲申,丙寅,己亥,辛巳,戊申皆五行自长生。不论四时,超然得自生之理。人命禀之敏快高明,贵者得之,其进以渐。富贵得之,亦将向荣,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戊午,辛卯,癸酉,庚子皆五行自旺。不待四时,而能自致其旺,福力奋发,无与比拟。
癸未,壬辰,丙辰,甲戌,乙丑皆五行自墓。乃归根复命之时。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如壬辰水,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旺。更有金往来相生,当得重权。傥水制火,火制金,更天中临之,是为贫印不起,主贫贱。
乙卯,丁酉,壬午,甲子,己卯此五行自死者也。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
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为。以淡薄为事,而不利兴起。惟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
癸巳,乙亥,庚申,壬寅,丁巳此五行自绝者也。天之道无可绝焉,干支适会,巳绝则更生。凡遇此者忧喜未定,如: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扶之,是谓绝水逢生,尤为吉庆。
凡命上带死绝生旺库墓等,不可就所带言之,须看月令以辨清浊。清者有制伏之谓,如水病见土则浊,却非土堤防不能止息。既止息,则清之有渐也。浊者无制伏之谓,如水多无土则泛滥无归。而水极生木,极则变,变则通也。
盖五行尚其变,而不尚其常,贵其隐,而不贵其显。死绝有救,则谓还魂,多以贵论。生旺有克,则为傲气,反主福浅。若夫彼我之相生,顺则益本,逆则夺气。彼此之相克,顺则势强,逆则有伤。
经云:以小凌大,自贻其害,以弱胜强,自招其殃。一水克三火,是以弱胜强。以阴胜阳,虽殃不彰。以阳胜阴,危害不深。两阳相梗,凶祸旋至。两阴相敌,不安其处。如乙巳火克壬申金,是以阴胜阳,阴阳有情,故无大害。若丁卯见癸酉是二阴相敌,戊午见甲子是两阳相拒。阳刚阴柔,必胜而后已。故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