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第十五卦 地山谦 坤上艮下



《东坡易传》第十五卦 地山谦 坤上艮下

 “谦”,亨。君子有终。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此所以为“谦、亨”也。

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此所以为“君子有终”也。不于其终观之,则争而得、谦而失者,盖有之矣。惟相要于究极,然后知谦之必胜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裒”,取也。“谦”之为名①,生于过也,物过然后知有“谦”。使物不过,则“谦”者乃其中尔。过与中相形,而“谦”之名生焉。圣人即世之所名而名之,而其实则归于中而已矣②。地过乎卑,山过乎高,故“地中有山,谦”。君子之居是也,多者取之,“谦”也;寡者益之,亦“谦”也。

【校注】
①“谦”之为名:《苏氏易传》作“一之为名”,误。
②归于中而已矣:《苏氏易传》作“反中而已矣”,误。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此最处下,是“谦”之过也。是道也,无所用之,用于“涉川”而已。有大难不深自屈折,则不足以致其用。“牧”者,养之以待用云尔。

六二:鸣谦,贞吉。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雄鸣则雌应,故《易》以阴阳唱和寄之于“鸣”。“谦”之所以为“谦”者,三也:其“谦”也以劳,故闻其风、被其泽者,莫不相从于“谦”。六二,其邻也;上九,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鸣于“谦”。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虽微九三,其有不谦乎?故曰“鸣谦”,又曰“贞吉”。“鸣”以言其和于三,“贞”以见其出于性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劳”,功也。“谦”五阴一阳,待是而后为“谦”,其功多矣。“艮”之制在三,而三亲以“艮”下“坤”,其“谦”至矣,故曰“劳谦”。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非独以自免而已,又将以及人,是得“谦”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终。”而三亦云。

六四:无不利,撝谦。

《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是亦九三之所致也。二近其内,有配之象,故曰“鸣”;四近其外,三之所向,故称“撝”。以柔居柔,而当三之所向,三之所撝,四之所趋也。以谦“撝谦”,孰不利者?故曰“无不利”。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