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有阴阳。数有奇偶。故天为阳奇。地为阴偶。其所生者阳则奇。阴则偶。亦如之。
而阳卦多阴。阴卦多阳。明阴阳必交互而后见其用也。
所谓自然之理。自致至焉。不假人为者也。
试观八卦之名及其字。即可以知其数与气。其符合者。纯自然自在。非圣人所为也。
八卦之气数。生化之所系。皆自四象来。
如乾与兑。太阳也。坤与艮太阴也。
坎与巽。少阳也。离与震。少阴也。
阴生阳。阳生阴。二气周流。循环无穷,其数则有先后。其位则有上下。
属于阳者。近天而数奇。属于阴者。近地而数偶。
天地者阴阳之总枢。故乾坤为父母。水火者阴阳之大用。故坎离为枢机。此四者居四方之正。
震巽艮兑者。阴阳之变化。消息盈虚终始之事也。故四者在四偶。以辅翼其生化。而变通其气数。此卦之有八。为天地万物之总象也。
夫伏羲作卦。以象明气数生化者也。而生必有始。化必有终。有其气。则有其物。有其数。则有其类。天地至大。万物至众。而约之于八卦。
其所象者简。而所推者繁。所举者易:而所变者多。则由其用之不穷也。天地一阴阳也。万物亦一阴阳耳。故万物虽生化无尽。不得外于天地。即不得外于八卦也。
八卦之始终可得言也。而变化不可测。八卦之名物可得类也。而迁移有无穷。此所以名之曰卦。
言以一卦万。以简御繁。以易御众。其为德不二。故能成其大也。此就八卦之名类气数略言之耳。
伏羲八卦。自象言之则包举天地万物之象。自数言之则纳天下之数。自气言之、则通二五之气。
其设象有物。制卦有则。物者天地生成之物。则者河洛太极之象。故卦有大小。地有方位。行有次序。有往来之度。有变化之形。有奇偶对待之数。有阴阳分合之情。
故卦有名有义有位有时。有交合之类。变易之事。虽简而不遗于物。虽繁而不乖于道。此其本于自然。成于固有者。非作者有意为之也。
如八卦之气数。与河洛太极之图合。自分阴阳。自成上下。
乾为天而居上。坤为地而居下。此天地自然之位也。阳从天下。阴从地上。阴阳上下。天地以交。生成乃见。此河图之象也。
生成之数。首水次火。水以阴藏阳。火以阳包阴。水则润下而随阳升。火则炎上而随阴降。阳左阴右。
故离东坎西。以象日月。日为阳则东升。月为阴则西出。其象亦天地自然者也。
天三生木。则阳气切生于阴。阳在天为风。在地为木。风行于空。木生就上。故震在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