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六章:图象

易之为道,本气与数;而习易者,必求之象与图,前已言之矣。

易言气数,纯本天地自然之象;犹一年也,自春而夏而秋而冬;为二气所周流,成四时之往复;

以分言之,为月十二,为日三百六十;

而其气则有木火士金水,与太少阴阳之类,

其数则有四时,十二月,上中下三旬,

各日之名;皆以纪其气数所至,而使人知天道之流行也。例如七月七日,其数皆阳,而时属秋,其气为金,而质属阴,以阳遇阴,为配偶之象;

故有天孙河鼓相会之事。应其气数,以为节令,非无稽也。

一年各月,均有此气数合值之日,均为名节;

徵其数则知其气,觇其气则知其象;故象者,在天有其景,在地有其形;统名之日:“文”。

莫非天地之象,而莫非气数自然之序;故星躔日轨,水道陆形,皆有定度;

圣人则之,以着为教;而后人知天地之事非荒渺者也。

唯易最详,以其本气数而示图象也,故习易必自象与图始。

天地虽大。易则至简;由已知已见,推于未知未见,无不合也;

故览图象,足以尽天地之妙,通气数之神;神也者,司气数而宰造化;

天地万物,莫非自神主之;故易之为教,以神道终始;

而易之图象,既始于龙龟之图书,以明其神用也。

神用无极,神德不测;故易道无穷。易之妙用,必由图象始可以觇之;

往复生化,奇偶变迁,皆图象所示;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则图象者,正如天地之文,昭昭在目;

而欲穷其极,虽圣智有不逮,是在学者善体会之耳。

曾子《宗圣讲述》

图象者,易之所以示其物类与气数之消长变化也。

如乾之为,坤之为;而乾坤合为泰或否,;变为复或姤;则陈其象。

如泰为,以乾在坤下:如否为,则坤在乾下;观此象,则知二卦皆乾坤各半合成者也。

又如复为,以震在坤下,震为长男,一阳初生,乾交坤而成震;

姤为。则巽在乾下;巽为长女,坤交乾而成巽;亦乾坤初交之象,为阴阳初变之机;

则观二卦之象,即可见乾坤交合相生之类;必以阴阳为根,以阳者合阴,则为异类,而交阴则为异物;由其气之变否观之也。

泰否反类,天地未易;复姤异物,乾坤已变;

故乾坤之合,不谓之异物;以气虽反而未变。若既交,则变矣;

如巽震为乾坤所变,其气与乾坤殊;故象亦异。

则观象可知气数,而得象可辨物类;虽千万变,犹可寻索。只在就其图象,而徵其终始耳。故欲知易之名物别类,必先省诸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