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贩婴案:几乎都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

?我们很想去看一眼,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孩子,现在陈枫长得那么快,我可能都要认不出他来了。我们还是想让他回来,这个孩子不给我,难道别人会对他更好吗?”

也有很多家庭买孩子是出于更现实的考量。2014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城乡经济转轨中,利益纠纷最为剧烈的征地补偿款分配,女性的弱势地位非常突出:在一些农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中规定,出嫁、离婚的妇女不能享有土地承包权;有些地方少分或不分承包地给妇女;有的地方规定如果妇女出嫁、离婚或者丧偶,随即被收回承包地。因此在农村,通过买男童来保障家庭在土地权益分配中的利益,成为一些未能生育男丁的家庭的选择。

 “很多事就是合情不合法,我们在情感上很同情他们,但他们还是会被检察院起诉,被判刑。”永泰县刑侦大队队长黄修灯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在周友良家采访结束时,女主人突然拉住《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的手,眼泪哗哗流了下来,她手抹眼泪,然后迅速地在衣服上擦了擦,再次拉住记者,哭着说,“我们是农村人,真的不知道自己犯法了。你能不能让他们把孩子还给我们,犯法了我去坐牢,老周可以把孩子养好养大,我们真的很喜欢他,我们也不要那些钱了。”

而根据20158月福建省民政厅下发新的《通知》中,关于收养申请人的否决性标准共5条,其中第二条为有买卖、虐待或遗弃儿童行为的,以及第四条有犯罪记录的都不具备收养申请标准。这意味着,周友良家将永远无法收养“周继传”。

一系列新的难题有待解决,案件审理依然在艰难地推进。许某春总以自己年纪大了很多事记不住为由拒绝回答关于具体案情的问题;警方怀疑莆田的杨某钗贩卖婴儿人数有15名之多,但她概不承认;许多儿童还未能得到解救,诸如某人贩子供述了自己转卖了6名婴儿,但目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陈绕德表示:“我们要求各地公安不要松气,继续深挖案件,给犯罪分子应有的惩罚。”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周友良、陈建国、林子强、杨白华等为化名)

 本文首发于2017222日总第793期《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