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乾宫卦。自乾所变。若坤宫有乾卦所生者。则二宫之气共化也。八宫皆相通。
唯乾与坤。离与坎。震与巽。艮与兑。皆相对。半属本宫。半属对宫。以气之相当。而变之必至也。
如乾三变则受坤气;四变以下。皆坤卦之来化。此定例也。
唯最末仍返本宫。以归于本原。明气化之终归始也。此本宫变化之序也。方圆各图。则以卦为主。凡其卦之气属某者。不问其宫。与各卦同序。
如乾卦凡属乾者。不问在乾宫与别宫。皆列于一序。交错各宫以成卦序。
因天地之气。流行八方。本无界限。气之所至。则卦象见焉。以此可气之周流。不限本宫。而天地间之物。不出两气之生化分合也。故竖之则成行。横之则成列。圆之则成环。方之则成块。气之所至则成形。象之所见则成物。初无可泥也。不过行有度。至有纪。不相乱耳。
故卦相象错综。气数往来。天地之大。万物之众。无一非所生化者。则无在不有其气也。
观乎伏羲卦象。知气之所化。而万物生成。知气之所行。而万物消长。气至有象。气行有序。象征其物。序徵其数。高下大小。远近来去。莫不可徵。则天地人物。生化变易。莫不可知者矣。
故曰卦象。言卦以象之也天地尚在象内。况其下者乎。故物物事事。有名无名。总在卦中。就象验之。无遁情矣。故易者通天地之造化。明天下之亹亹者也。
孟子《亚圣讲述》
易象莫先于伏羲之卦。由八而六十四,纲举目张,条分缕晰;有体有用,有正有变。其体不见而用昭,其变无尽而正一;
必从其生自化,而求其推移之迹;必由其所位所行,而求其气数之类;
非一览可尽者也。奇正错综。参伍变化;其义详于象,昭于辞;
而引申于傅,不待赘述;兹所欲为之言者,卦象之所自成;伏羲文王之易之所自异而已。
夫卦而言象,有所象也;非为物象,物不可尽举也;非为事象,事不可尽称也;盖象夫气化。而仿于天地造化之机者也;
天地造化,无大小多寡,莫不出入于机;机动则生,机转则化;机散则消,机静则息;皆依于大气,符于真宰;而包乎万物万事,立于至中至一者也。
故卦有所始焉,始于太极;有所仿焉,仿于河洛之图;
皆自上而下,自一而众;自神而形,以少御多;以虚类实者也。卦名虚也。卦象少也;
虚则所类不滞于物,少则所徵不失其中;
故易之道,神而明;易之用,大而化;非圣人不能知其故,而立其义也。
夫天地万物,莫不自无入有,自一而众;故象造化者亦如之。河洛之图,太极之象,皆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