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孔子《宣圣讲义》
此申释爻辞之义。明其虽末当位。末大失也。则以能持之以敬。感之以情。则客来不失其所待。而和生矣。和者礼之用也。上六之险而不险者。得和之道。成礼之用。则不在位。犹终吉也。况在位者乎。故需者吉凶所分。安危所系。果处之当。自无他虞。生全身安。物我皆得所。果不当者。凶危立至。此在乎格物之士。善体易教。而有以自全也。需之反即讼。欲求无讼。必先行需之正。而需虽以饮食为言。实则包一切人情所生者。由此达彼。是在通道之君子。
《宗主附注》
天道大公。而生化则有偏全。以受气殊也。在人则取弱肥强。取败益胜。视为固常。谓天之厚人。而生物以养之。故嗜欲无度。杀害不节。以逞其欲。而快其私。岂道之当然哉。然人既有身。不能不食以养之。衣以温之。居住以安之。男女以慰之。则有所侍于物。以孚其情者。实亦人生之常经也。而圣人于此乃定其制焉。以天生之物养天生之人。以物生之质。延人生之嗣。而必期于不害。致于不过。人物各得其所。以同生于天地之间。是在乎格物之功。亦即易需卦所定之羲也。失人取物以为养。物亦藉人以养。入取物以延嗣。物亦藉人以育。此两相需也。不独人物相需。物与物也、亦时相需。凡能生息化育。延绵不绝者。皆有其所需也。而需之名。则必有一定之制。不易之羲。果为养而肄其贪惏。为育而逞其情欲。困非需之正也。不得为需。此过乎物也。礼曰、仁人不过乎物。孝子不过乎物。不过云者、中道也。恰如所需而止也。是先明物与人生。物与物生。而得其并育不害之道。并存不仇之情。是当上观于天。俯察于地。明于春生秋杀之理。达于调虚剂盈之方。而后知所需者。唯何为正。唯何为中。而定其防。制其用。此则格物致知之义也。故大学之教。首以格致。明其学为人也。明人生之始也。易之需卦亦然。需之前曰蒙。蒙以养正。小学之事也。进于需。则大学恪物之道。进于讼。则大学致知之功。此古人立教一贯者也。而需之第一要羲。则在乎何者为需。何者非需。此则体不过物之旨也。能明及此。则格物之教。可了然矣。
《宏教附往》
需讼反覆。为懦家格致大则。亦古人克欲制情第一工夫。而后人多忽之。是不明易教。亦不知大学之教。何以首格致。而格致章、何以有听讼之文也。圣人心传。万古一贯。于此可以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