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十章:洛书

如阳数顺分而变位。阴数势必逆分而变方。以便合阳而成其生化之用。

故一之三。七之九。为生成数之经然。

而四之二。八之六。为生成数之纬然。经纬相得。生成之功见矣。且合数之。

自北而东。自西而南。阴阳之数。各得其半。即由两以生四。两仪生四象是也。

阳由一三七九之一序。分为一三与七九两系。阴由四二八六之一系。分而为四二与八六两系。以成其四也。

故阳有太阳少阳。阴有太阴少阴。则一与九为太阳。三与七为少阳。四与六为太阴。二与八为少阴。

以在数之始终为太。中为少也。以此相分合。而变化成生成见。万物自是出万数自是成矣。

合此两系之数观之。为一八三四。此自北而止于东南也。为六七二九。此由西北而止于南也。

两数相错而正相得。以符天地生成之用。阴阳均平之数故也。

盖左右两行。亦阴阳之道路。二者必求其平均。

左之八与三。右之七与二。虽原来火木生成之数。

而二与八则互换其位以相合。若不换位。则三与二。七与八。皆相失。而生成之功不能见矣。

故二八易位而后阴阳之数以平。生成之功不改。此则天地之自然之妙。不可不知者也。

因此互换。如是相对之位。皆合而成十。即一与九。三与七。二与八。四与六。莫不成土之成数。洛书中央用五。而不见十。不知十之数。恰藏于八方。以相合而后得之。

河图之合皆五。洛书之合皆十。明五十为天地之心。土为天地之中。万物之本。其义至深切矣。夫洛书之象。明用者也。天地大用。在此图中见之。

即易之卦象。亦于此图明之。

南九北一。由乾坤变为离坎也。

东三西七。由离坎变为震为兑也。

东北之八。西南之二。由震巽变为艮坤也。而艮坤易其位焉。

东南之四。西北之六。由兑艮变为巽乾也。而巽乾首明其用焉。

此皆易象所自仿也。盖河图者体。合伏羲之卦。

而含文王卦之变者也。洛书者用。合文王之卦。而合文王之卦。而存伏羲之卦之体者也。

二者必互观之。方明其义。以天地之生化万物。由一而众。故由太极。而两仪。而四象。而八卦。

即由二气。而五行。而九宫。皆由一而二。三而四。自少分多。自寡化众。此生化自然之象。

而图书所示之例也。以生化之始。不离于一。故生化之众。

不失其中。有此中极。则千万变化。不乱其序。此中央之五。永不易者也。

而其他象数。则随气数所至。二五分合而成其变。变成而天地之大用见。万物之生化出;。其理其事。固显然如指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