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十章:洛书

且因变化之例。必二气之平衡。且相得有合也。

以火移西。以金移南。一则九与一对。一则七与三对。

皆合十而受土气。以自成后天之化。

即以阴数言之。其变例亦同。以二之接七。而仍不失火之生成。

以二之对八而合十。以受土气。此二之必移西南与西七接也。

其他四六八皆然。既以此互易。而后相得。

则其原位必依此变易而后成用。此固自然之理也。

()洛书中宫之数五。河图之数十五。何也。则以河图土之生成数全。

阴阳之体。不可少也。洛书以明用为主。土之德在五。言五已赅十。

前讲河图已详其义。洛书之仅举五者。又不独以土德用五之例。盖洛书明生化之变。

为后天之象。非河图可比。后天之例。以生化为用。生化之道虽本于五行。而非止于五行。

故其象皆变河图之原例。而成新例。

后天者以生化无尽为用。故各方之数皆由内而外。由寡而众以分合变化示生化者也。生化既众。象数益繁。而并生不害。并育不乱者以有中极也。

中极止于一。此数用五而去十。明其不二也。天地之道。一言可尽。

为物不二。则生物不测。此即尧舜执中之道。以本天地之用。而见于洛书者也。

天地以五为中心。五行以土为根本。万物万事以中一为立极。

皆自此象见之。以天道言之。则一切生化之数。不离于中五。而用以广。德以大。万物所倚。万数所持。皆此五也。故曰:天地心。亦阴阳之中气。五行之中道也。

易传曰显诸仁。藏诸用。此二语即释洛书者也。

洛书之中五。即仁也。而曰藏用者。则言洛书用五藏十也。夫阴阳二道。相倚而成用。而阴必藏。阳必显。

一藏一显。其用始大。五与十皆土数。即土德也。一属于仁阳也。一属于智阴也。用仁而藏智。仁显而智不显。藏也者非去而不用。言藏之于内。不以显也。

盖天下之道。必首德行。仁为人之全德。亦天地之全德也。若智者。以成仁之用也。不可独用。

仁显其德。而智全其用。则用不显而自大。是中庸成已成物之功。所谓不虑而中。不思而得者也。唯圣与至诚则之。

以人之生本乎仁。仁之德无不全也。而智成之。即阴阳之道也。显仁藏智。智在仁中。即扶阳抑阴之道也。

此义则本于洛书。洛书显五而藏十非无十也。

四正四偶。所合皆十。即所谓藏也。藏之于内。而独显五。以明立极之义。实为天地微妙之道所见者也。

天地之功。见于生成皆仁德也。不见其智。而功莫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