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剖析|当今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
作者:黑土地陈的博客
中国从1978底开始了“改革开放”,经过32年的发展,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大刀阔斧地改革,GDP从3000多亿元到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2经济体。但是,在中国经济总量如此之大,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的情况下,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并没有感觉到日子有多么好过,不少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反而逐年下降。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在他们身上没有得到多少体现。那么,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去了哪里,谁摘取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果实呢?在此,本文对此做一分析。按照改革开放以来既得利益的大小作如下排序:
一、权贵阶层——权贵阶层也称特权阶层,按照阶级划分属于官僚资产阶级。党、政各级握有实权的官员,大型国企高级管理人员等,凡是能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配偶、子女、亲属、朋友等谋取私利者都属于这一阶层。他们手中具有国家赋予的权力,在国家的经济活动中,他们代表国家相应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团体等行使权力,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捞取巨额财富。其资产的主要来源是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含大量的资金回扣)等。计划经济时期,以贪污为主,市场经济以后,以受贿、权钱交易为主。握有实权的官员的配偶、子女、亲属、朋友等靠官员的特殊背景,享有特权阶层的各种特权,能够把国家、社会、企业等财富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渠道转移为私人财产者;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把大量国有资产转为私人资产,一夜暴富者;承包国有或集体企业,不给职工发(或少发)工资,不还银行贷款,人为制造企业亏损假象,而将大量利润私吞者;金融行业的实权者,利用手中权力制造呆账坏账,将国家财富转移到个人腰包者;与金融行业当权者内外勾结,贷取大量资金按大比例给银行回扣,贷款时就没准备还款,从而侵吞大量国家资产者;大量走私、贩私者;钻国家监督体制不完善和法律法规的空子,用犯罪、违法或不道德等手段大量窃取国家、社会财富者。
本阶层的界定范围主要指:用一切违法犯罪的手段窃取国家、社会的巨额财富;其净资产(除去家庭居住的一套住房以外的其他资产,以下的“净资产”均同此)一般在2000万元(人民币)—数亿及以上。特点是,大多在国(境)外有资产,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定居。已经成功外逃的贪官达4000多人。此阶层是30年来社会财富的最大窃取者。此阶层的心理态度是:贪婪、贪财,从贪财的过程中获得乐趣。
二、既得利益阶层(上)——如果按照阶级划分本阶层相当于民族资产阶级。这个阶层的人们大多数为知名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央企老总、股份制大公司的一级管理人员、私人大公司、企业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