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二十一章:地天泰(卦)

盖此卦序,纯本先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时;上下有次,左右有纪;升降有度,往复有制;

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毛;故其致用不同后天,而异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而异乎本宫各卦之序;

其象之所指,为明先天之物与事,俾知气数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圆以象天,天地既立,万有斯定;

故其制为道家所重,实足以探先天之奥,明无为之道;超形迹之上,达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与本宫序,二者有可印证处;

如本卦乾卦所生八卦,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诸卦。

合之本宫;则仅本卦之乾,与归魂之大有,属乾宫;

其泰、大壮、夬、需、四卦,则属对宫坤宫;

其小畜、大畜、二卦、则一属巽宫,一属艮宫;

是八卦分属四宫也。而所属者,仍与本宫之例合;

如对宫四卦,原由本宫变;乾坤对变,原定例也;

大小畜二卦,虽非本对宫,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宫一世之所变;大畜与艮合,即本宫二世之所变;

本宫一世为姤,亦变巽也;二世为遯,亦变艮也;卦虽不同,所合之例仍同。

故本宫乾宫八卦,由对宫与对宫合变者,亦四卦;

与巽艮合变者,亦二卦;是与本卦之变例,异而不异也,坤卦亦然;

所属八卦除本宫外,亦属乾宫者四卦,属震兑二者二卦,与本宫之变例皆同;

故卦虽殊,气之所合不殊也。乾之气由西下,而与对宫坤合;

坤之气由东上,而与对宫乾合;无论何序,其例不差,盖天地阴阳之气,原来如是也;

凡本卦各卦,皆以阴阳升降,本对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乱,故其序有定,如指与臂;其象有数,如线串珠;无或差池,无少凌乱。

不过本卦之序,明先天之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复始;

故其卦以下卦为主;本宫序则为明后天之象,由内而外,溯源达流,故其卦以上卦为本;

一自下而上,一自上而下,其变化次序不同耳。

苟细按之,自得其故;如为人事吉凶,物理变化;

则本宫之序,便于用也。如为天道往复,元气动静,则本卦之序,得其真也;

故术家卜筮,必取本宫飞伏纳甲之图;而道家修恃,必重本卦方圆合数之象;

皆易中精妙,非浅识可得;此不过举其大要,以明其用耳。

易之合岁时者,有辟卦序、有六日七分、岁象序;

辟卦者,以乾坤二宫卦,除游魂归魂二卦外,分配十二月;自四月起乾,五月乾之一世姤,六月二世遯,七月三世否,八月四世观,九月五世剥;十月则为坤,十一月坤之一世复,十二月二世临,正月三世泰,二月四世大壮,三月五世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