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不明后天卦象所取义全异者也。夫后天之乾坤。为本五行之物。推演而得之象。与各卦象同。非复统二气之乾坤矣。
后天二气之主。以水火当之。水火之外。则皆升降往来之象。乾在西北,坤处西南。其象不过阴阳升降之迹,水火往来之道耳。
后天之用。以事物为主。不限于气。而气行有形。气至有质。所象有物。非空言天地也。故后天乾坤。自水火之升降。阴阳之往来。而见其所象之物。不可与先天乾坤等量齐观。
若不明此义。而仍视如先天。则将坎离混观。而乱其序。抑将天地颠倒。而失其真。则何以明文王卦位哉。故乾坤巽艮之在后天。正同先天之震巽艮兑。其位序既易。其象数随殊。
此即先后之分。体用之别。学者不可执于名。而忘其实。滞于象。而遗其位。混先后天而一之。使体用不彰。变化不明。而无以探易之蕴也。
文王卦位。以后天二五之气。分布天地间而不息。为阳者求于阴而成生育。为阴者近于阳见变化。
故系以分。类以别。正如洛书之数。阴阳次序。分为两系。奇偶之数。交错以行。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终始相属也,盖动愈久。则变出愈多。生日众。则类分日繁。有必至之势也。
文王之卦。既以坎离震兑。分列四柱。则乾坤巽艮。自随之而各属其类。因后天事物。以形为主。形气所成。以方为定。二五所生。随其类而位于一方。水从北。火归南。木在东。金居西。土行中央。而运四季。各有其序也。
水与金接。火与木连。风木相依。水天一气。山土成地。而载万物。相生则承其气。相制则抗其位。各有其次也。
故先天乾为天。包举宇宙。后天则属金。建位西北。先天坤为地。载育群伦。后天则属土。序次西南。
南为离火。与土相生。北为坎水。与乾相得。
而西方之兑属金。亦生自土而类于乾。艮为山。为气之终。与土同类。而水泉潜焉。
震为木之生地。木虽生于水。必得土之培。故自山出。巽亦木也。风之所见。风亦气也。火之所燃。其性相宜。其位相接。故成环也。
水为火仇。金为木敌。土受木制。金被火刑。水逢土掩。气为风摇。相异其性。相抗其位。相制其能。相隔其次。故成错也。环则气顺生成。错则气变化见。分则为四为八。推之无尽。合则为五为二。返之太极。此固后天自然之象。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
且文王卦。为推伏羲卦之用。而尽其变也。即本先天气数。推至后天事物。以求其递嬗之迹也。
故伏羲卦位次。为易之体。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因用得体。因体得用。原无二致。则伏羲卦之位次。即文王卦之前身。而文王卦之位次。即伏羲卦之变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