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日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
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化亦因之生矣!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
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
如乾之三爻也,无所谓生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
若推其生成,象其物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
名其数之奇偶,以尽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乾,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殊;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
如乾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
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必用阴;乾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
既用矣,必当有阴;不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逐换奇为偶;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
乾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明;生成之功,乃得而言;事物之类,乃得而辨;
则六爻重卦者,实易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即八自乘数也;
六爻之变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即六十四之乘数,皆自变出;
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
伏羲之初创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由六爻之变,成六十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其所以测事物者,亦无尽矣!
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则由于六爻之重卦也。
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二气分合,化成万类;
皆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爻则交错矣!
三爻者,生化未见;而六爻,则分明矣!六爻之卦,系后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比;
则观象以辨物,徵数以卜事者;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求之也。
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居中;各得二爻,其数已繁;
由下而上,地居其始;由上而下,天处其颠;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