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三章:全易大旨及习易要例

盖气自太极以下日分,分而仍合;故两仪、四象、五行、皆以次名,数自太一以下,亦渐散,而仍复聚,故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推而五十、六十四、百四十四、二百一十六、而万一千五百二十之数以别,象自太极以下,由气数之推移变化,而诸物生成,名类日多,反复日众,以仍循环终始,故八卦六爻之互相乘除,太阴少阳之互相推化,以成万物之形,类万有之情,名万事之制,而不可穷尽,此皆顺乎生化之序,有不期然而然者。

故总而言之:则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分而言之,则太极以下,气数与象,各以类别,不可胜纪,以自上而下,则言之如此,如自下溯上,则必就其已见者徵之,此求象为第一步,因象者于外,存于现在,耳之所闻,目之所见,手足之所执持者,固易为徵,徵其象:则得其数与气,而后因其例,以辨其吉凶福祸; 循其时地,以辨其道德性情,而后行止有方,动定有则,而用乃着,而道乃彰,而后圣人立教之心可见矣!

故习场莫先于象数,明象数莫先于例易之明例,实习渴之下手处,故讲易必自例始,以其已知,求未知也。

夫易自伏羲画卦,分列阴阳以定其位,重为六爻以明其时; 乾坤为体,易行其中,乾坤成列,易立于中,二者体用之分,时位之辨,相错以行,相交以变,生生不已,变化无尽。故由八卦而成六十四,六爻而推至三百八十四,皆本一气循环,二五互用,以成其象,以寓其数,以行其气。

故太极既立,自生两仪;卦象既成,自生爻象;自然推衍者也。由乾坤定位之易,而见卦位之序; 由坎离中立之易,而见卦气之时行,变化虽多,次序不乱,皆二五所生化,顺乎天地万物之次,而相交合五生成者也。

故欲知生化之迹,必列象而观之,此图画为所必重也。故习易必先将易之图象,观察明晰,如乾坤定位之图等,一一列前;审其生化之序,及其推移之数,而后得其卦之由来,此固为第一事也。

子思《述圣讲述》

读易须先明易例:以其敷辞有定,陈象不二,必通其义,而后明其旨,必抉其情,而后达其用。如乾 ,天也、父也、之例,必先熟记之,则卦中有乾象,或通乾象;及其比偶反类之象者,皆有孚于乾之义,即有类于乾之情,则其为象,必同于乾之物;如天也、父也、之类,此易示象之例,有不易者也。又如乾之卦辞; 元享利贞,其六爻之辞各异,而皆有其物与事以象之,则各卦中如有乾之辞,及其爻之辞,或比偶反类之辞,皆与乾通其义;必合对参之,以明其所指,而后知其辞之用,此易辞之例,必通解者也。

习易贵乎通,而用易在乎熟,苟执而不通,习而多忘,则何以穷天下之变,尽易道之蕴哉? 盖易者:以简御繁,以显探微者也,因其为用至广,言文难备;为道至大,事物同赅,则不得不操其本,用其极,以不二之道,成不测之功;以至易之文,成至神之用,此所以仅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尽天下之事物与变化也。不先明此,则不能窥圣人制易之心,亦不能全易道之用,则虽治易终无益也。故贵在能熟其辞而通其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