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三章:全易大旨及习易要例

易之为用,有独用者,有合用者,有对偶者,有推移者;有反逆相成者,有正顺相制者,其类不一,其例至多;则可就其象验之。如各卦各爻,均有独用之例,而相合亦成其用。其对偶推移,顺逆正反,则成其生克变化之用,此当就其成例测之。

盖乾坤二卦,各独立而为天地父母;合则如泰否,其用不同,对偶推移,则如复姤遯临之类;相生克以成变化,则如剥复损益既未济之类,皆有定例可寻者也。至其比例交错,由此通彼,由上化下; 则如咸恒之乾坤,益损之离坎,各极其变而成其用,亦自成例;故必列象,观其分合变化,验其生克消息,而后得其用焉。

故易有乾坤中立之序图,有坎离上下之序图,有其本宫变化之序,有依对偶推移之序,无非为极其用也。必先于其同以求其异,于其异以证其同:而后知其变化由来,生克消息之例也是以习易,非仅释文义,谙象一变为坎坎离上下之序图,其原因如何?成用如何?而后知圣人易教之本旨,与吾人习易之何为。

易之八卦为纲,其所生化五十六卦为目,而乾坤二卦,又纲之纲,以各卦皆自是出,即万物生于五行,五行成于二气也。由其数言,八卦者生成之数,五十六卦则相生相制之数也,万物虽众,皆包于六十四卦,则一卦之分合变化,所赅者多矣! 故必详徵于爻,爻者本于乾坤之 、 即数之九六也,无论何爻,不外 、 ,即言万物万事,不出九六之数与阴阳之气也。

由其合观之,则变化无尽; 由其分言之,不过天地所赋之一耳。故乾坤为天下之枢机,而 、 为天下之本气; 九六为天下之总数,实为生化之所始终者也。虽究其生化,有不可尽,而溯其本始,则不离于是 是即中庸所谓: 天地之道不二,而生物不测也。故易者: 示天地万物终始者也。无论何物何事,莫不包于易中,即溯无始,以迄天地之灭,皆由易象尽之矣!

如以六十四卦次第列之为图,即足以示天地世界之终始,即自乾坤以迄既未济,其推移转换,实一世界自然之序,而缩言之,即一人终始生化之例,其为变化者,则有方圆图与岁序图,及八宫之序,皆与经中次序相证,以互为用:因大数虽有定例,而变化甚多;必合各图而后知其变例。如后人京氏之八宫,焦氏之岁序,与邵氏所传于道家之方圆图,皆易中自具之例,为推其变化,以与经本次序相证者也。

故大之足以尽宇宙之象,小之足以合岁时之纪,即一人一地一时之事,亦由是足以占之,此则因天地生化自然之例,固如是也,即其变例,亦不出于各图之序,由正证变,皆如指掌; 故可以明知未来,通达既往,而尽其变化,致其用也。是易之象虽简,而含义无穷,习易者必详求之,始全其用; 而其道总不外往复于六十四卦之内也,其变例为图尚多,此举其至要而已傅者耳。习易之先,务熟记之。